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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盘锦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2 浏览次数:214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我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成功经验。2021年至2030年,国家实施第四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两纲》”),2022年1月省政府颁布了《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省两个《规划》”)。按照“国家《两纲》”、“省两个《规划》”及《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盘锦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起草了“两个《规划》”。一是领导重视。为进一步推动部署开展“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两个《规划》”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杜鑫在会议上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编制“两个《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压实责任主体,科学编制好“两个《规划》”;关注重点难点,进一步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对全市编制“两个《规划》”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二是开展调研。为全面总结《盘锦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盘锦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和市妇联主席何敏带队组织终期评估检查组,对全市四个县(区)和主要成员单位涉及妇女工作的7个领域、儿童工作的5个领域进行实地评估检查并现场给予指导,为科学编制“两个《规划》”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开门纳谏。为广泛征求意见,使“两个《规划》”更加贴合盘锦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实际,市妇儿工委办通过向各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座谈会、向社会公开等方式,先后五次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49条,采纳20条,29条未采纳意见经沟通已达成一致。经组织专家评审、反复研究论证、6次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两个《规划》已向市司法局履行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二、“两个《规划》”的主要考虑和基本框架

  在编制“两个《规划》”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立足满足妇女儿童和家庭对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期待,注重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兼顾、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约束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等六个原则,特别注意与《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国家《两纲》”相衔接,与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相衔接,与“三孩”政策、“双减”政策等相衔接,与《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衔接,紧密结合盘锦实际,综合考虑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这个总纲。“两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作为根本遵循,以此确定2021-2030年盘锦妇女儿童发展的大方向、大思路、大举措,推动新时代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注重总结经验和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变化、落实新要求。在起草“两个《规划》”过程中,重点分析了上一轮两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两个《规划》”中予以回应和解决。同时,坚持胸怀“两个大局”,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标“省两个《规划》”,以及《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力求更具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

  三是坚持目标为导向与策略措施支撑相统一。两个规划目标设定的基本原则是:既科学准确,又有盘锦特色。主要目标涵盖“省两个《规划》”所有目标,均达到“省两个《规划》”要求,其中2项已经达到“省两个《规划》”要求,8项指标高于“省两个《规划》”要求,结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要求,增加了妇女儿童中医药指标5项。提出的每一个发展目标,都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都要有切实可行的策略措施支撑,力求“两个《规划》”能够有效推动新时代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结构上,“两个《规划》”主体框架均包括四个板块。

  第一板块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个部分。

  第二板块是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规划》包括八个领域,分别为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八大领域,分领域阐述了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共包括77项主要目标、95项策略措施。其中“妇女与家庭建设”为新增领域。

  儿童《规划》包括七个领域,分别为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七大领域,共包括71项主要目标、87项策略措施。其中“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为2个新增领域。

  第三板块是组织实施,“两个《规划》”均提出九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及要求。

  第四板块是监测评估,“两个《规划》”均从五个方面对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

  三、“两个《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前瞻性和现实性有机结合。“两个《规划》”的编制恰逢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世界大势的敏锐洞察和深刻分析,做出当前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时期的论断的大背景。在编制过程中,紧紧把握未来十年盘锦市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着重将妇女生命质量的提高、参与社会经济、养老服务的保障、参与家庭建设的作用发挥以及儿童的社会安全的有效保障在规划当中予以延展。立足当下,基于未来盘锦整体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展望,未雨绸缪,因情施策。

  二是更加注重妇女在家庭中发挥作用。妇女规划中,专门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详细阐述了促进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积极主动作用的目标和策略,明确男女在家庭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帮助妇女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做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等重要指示精神。

  三是更加注重儿童安全问题。儿童规划中,专门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详细阐述维护儿童安全的系列目标,并采取创建儿童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儿童意外伤害防控体系,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监测机制等策略措施,全力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是促进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

  原文:盘政发〔2022〕4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盘锦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