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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9〕11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305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盘锦市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暂行规定》,已于2018年12月28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19年1月28日起施行。为保证《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暂行规定》顺利实施,制定了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通过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使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通过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有效的日常限放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确保《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到位。有效减少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提升我市空气质量,降低高分贝噪音染物,维护市民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的荣誉,争取被评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重点内容
  
  《方案》主要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工作坚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综合防治。
  
  重点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
  
  二是组织领导
  
  三是工作步骤
  
  集中综合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为宣传发动、重点查处和巩固完善三个阶段,各阶段同步推进。
  
  四是责任追究。
  
  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限放”工作职责,被举报经查实,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限放”规定的,由市政府督考办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四、亮点特色
  
  《方案》明确了十五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强调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全市网格化管理体系。



    原文:盘政办发〔2019〕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