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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187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63号)精神,推进全省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34号),依据《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盘锦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以调结构、转方式、促融合为重点,以深化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强网络信息新技术应用为手段,以优化发展环境和强化政策支撑为保障,大力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更好地服务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新要求。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提出了九项工作任务和七项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主要说明文件出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零售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0%左右;限额以上传统实体零售基本实现模式创新和业态提升,差异化、便利化、体验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发展一批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社区连锁便利店网点达到160个;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先进、模式创新、功能完善,与居民消费需求相匹配的实体零售体系。
    (二)主要任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将围绕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业态升级;调整商品结构; 创新经营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服务体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多产业联动发展;推动内贸外贸一体化九项任务进行。
    (三)保障措施。为落实好以上工作任务,《方案》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网点规划;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公共服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