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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产业精准脱贫规划(2016—2020)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153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对未来五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立了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我省现有81万国标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439731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短板,仍然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精准脱贫的主要对象。当前,贫困人口参与特色产业渠道不畅通,参与项目增收缓慢,脱贫成本越来越高,脱贫难度不断加大,产业精准脱贫进入啃“硬骨头”和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产业精准脱贫是全部脱贫攻坚的重要龙头和牵动工程,是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16〕59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精神,打赢全省产业精准脱贫攻坚战,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产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采取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持续的措施,加快培育一批能够带动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坚决打赢产业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省现行国标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脱贫;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绿色协调;坚持分级负责。
 
  (三)发展目标。脱贫目标:2016年度,完成10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2017年度,完成10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2018年度,完成11.3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2019年度,完成12.67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度,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理顺解决产业精准脱贫特殊问题,完善产业脱贫配套措施,实现临时性返贫人口稳定脱贫。产业目标:发展特色产业增收项目1500个;每年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脱贫龙头企业10家;每年发展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组织50家;每年发展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0家;每年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项目20个;每年培育旅游示范村50个;实现省、市、县三级脱贫信息互联互通;在15个重点贫困县建立“企业+基地+网络+电子商务”精准脱贫模式。
 
  三、《规划》的人口和产业布局
 
  包括产业布局、人口布局、带动脱贫人口布局3个方面。根据全省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围绕中部平原精品农业区,辽北粮油和畜牧业区,辽东林业和特色农业区,辽西畜牧和设施农业区,沿海水产粮食果蔬农业区等五大区域布局,确定了粮食、油料、蔬菜、水果、林业、畜牧、渔业、花卉、柞蚕、中药材、西甜瓜、食用菌、山野菜、烟草、乡村旅游、电商等16项精准脱贫特色产业。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
 
  包括特色产业脱贫、乡村旅游脱贫、电商脱贫、资产收益脱贫等4个方面。通过优化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发展畜牧业、有序发展健康水产养殖、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积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大科技服务和人才脱贫力度等7个方面开展特色产业脱贫;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开展乡村旅游脱贫;通过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重点帮扶等3个方面开展电商脱贫;积极发展资产收益脱贫。
 
  五、《规划》的重点工程
 
  开展特色种养产业脱贫工程、特色林业产业脱贫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乡村旅游脱贫工程、休闲农业脱贫工程、电商脱贫工程、小水电及光伏产业脱贫工程等11项重点工程,其中包括82个具体工程项目。
 
  六、《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强化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