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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6〕8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6-09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6〕87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9 浏览次数:261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发〔2016〕15号)要求,为有效推进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和分类处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处置,以管资本为主创新国资监管方式,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产权为基础、资本为纽带,推动优势国有资源资产有效整合,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运作效率,促进优势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做优。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逐步实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年内完成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任务。同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对具备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在脱钩改制完成后,按照行业类别对应划入“1+5+2”集团公司。

    三、基本原则

    1.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所属企业分类处置和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到各司其责,协同配合。

    2.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坚持因企施策,科学处置。根据企业脱钩改制实际情况,分类别、分批次、分阶段实施企业脱钩改制工作。

    3.积极稳妥,确保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区别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脱钩改制平稳进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产权转让、职工安置等相关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推进方式

    针对我市2015年末工商登记的市属国有企业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推进。

    1.对已脱钩、未改制的企业(详见附件1),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市直部门所办企业脱钩实现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的通知》要求,以注销、破产、出售、股份制等形式加快推进相关企业改制工作,争取尽快到位。

    2.对未脱钩、已改制的企业(详见附件2),要加快完成脱钩。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委签订《脱钩移交协议》,完成工商手续变更。

    3.对未脱钩、未改制的企业(详见附件3),坚持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同步开展,尽快完成脱钩改制工作。

    4.对“壳”企业(详见附件4),要加快处置退出。其中,对 “无人员、无债务、无资产、无经营活动”的“壳”企业,抓紧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对无其他原因,仅负有一定债务的“壳”企业,由财政部门安排地债置换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对因人员安置等原因暂无法立即处置的“壳”企业,要摸清情况,抓紧解决问题,尽快予以退出。

    5.对出资人已变更为市国资委,但未纳入国资统一监管的已改制企业(详见附件5),要抓紧按照行业类别对应划入“1+5+2”集团公司,推进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五、完成时限

    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原则及方式,2016年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6年7月15日前,针对未脱钩、已改制企业,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委签订《脱钩移交协议》。

    2.2016年8月15日前,由上述企业持《脱钩移交协议》,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办理。

    3.2016年8月30日前,针对未脱钩、未改制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相关要求,完成改制方案编制(包括清产核资、成本审核、人员安置等),报市政府审批。

    4.2016年9月30日前,由上述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委签订《脱钩移交协议》。

    5.2016年10月15日前,完成上述企业工商手续变更。

    6.2016年10月30日前,由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壳”企业分类处置,应退出的“壳”企业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办理。

    7.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任务,具备划转条件的企业对应划转至“1+5+2”集团公司。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盘锦市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暨市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和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协调和政策指导;涉及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分类处置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强化监督考核。由市国资委负责,将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纳入推进全市资本运作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工作动态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企业脱钩改制、分类处置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各类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4.营造良好环境。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脱钩改制等相关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离退休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确保脱钩改制及分类处置工作平稳开展,维护大局稳定。


    附件:1.已脱钩、未改制企业名单

          2.未脱钩、已改制企业名单

          3.未脱钩、未改制企业名单

          4.市属“壳”企业名单

          5.未纳入国资统一监管的已改制企业名单


    附件1

已脱钩、未改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原主管部门

改制形式

1

盘锦宏远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服务中心

国有企业

市交通局

出售

2

盘锦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处

国有企业

市水利局

出售

3

盘锦市百货大楼

国有企业

市服务业委

出售

4

盘锦市新华书店

国有企业

市文广局

股份制

5

盘锦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有企业

市规划局

注销

6

盘锦瑞鼎诚建筑安装发展中心

国有企业

市司法局

出售

7

盘锦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国有企业

市公安局

股份制

8

盘锦市天然气总公司

国有参股

市住建委

注销

9

盘锦市热电总公司

国有参股

破产

 

    附件2

未脱钩、已改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责任部门

1

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市建投公司

2

盘锦市自来水总公司

国有独资

市住建委

3

盘锦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

国有独资

4

盘锦市市政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5

盘锦辽河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市环保局

6

盘锦市艺术团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市文广局

7

盘锦市商业总公司

国有参股

市商务局

8

盘锦港务局

国有参股

市港口与口岸局

 

    附件3

未脱钩、未改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责任部门

1

盘锦市财务发展公司

国有企业

市财政局

2

盘锦市长途客运站

国有企业

市交通局

3

盘锦市客运站

国有企业

4

盘锦四方路桥工程设计院

国有企业

5

盘锦市军粮供应站

国有企业

市农委

6

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国有企业

市水利局

7

盘锦地理信息咨询中心

国有企业

市规划局

8

盘锦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国有企业

市林园局

9

盘锦市日报社印务中心

国有企业

盘锦日报社

 

    附件4

市属“壳”企业名单

(1)无人员、无债务、无资产、无经营活动的“壳”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责任部门

1

盘锦市境外职业介绍中心

国有企业

市人社局

2

盘锦市村镇建设规划设计室

国有企业

市住建委

3

盘锦市城建工程设计研究院

国有企业

4

盘锦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国有企业

5

盘锦市农垦建筑工程总公司

国有企业

市农委

6

盘锦市植物总医院

国有企业

7

盘锦市金属回收总公司

国有企业

市商务局

8

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

国有企业

市工商局

9

盘锦市消防器材维修检测销售中心

国有企业

市消防局

(2)无其他原因,负有一定债务的“壳”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责任部门

1

盘锦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市发改委

(3)因人员安置等原因暂时无法注销的“壳”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责任部门

1

盘锦市友谊粮库

国有企业

市农委

2

盘锦市红旗剧场

国有企业

市文广局

3

盘锦市政府第一招待所

国有企业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4

盘锦市政府云鹤宾馆

国有企业

    附件5

未纳入国资统一监管的已改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1

盘锦市机关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市委办

2

盘锦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

3

盘锦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市住建委

4

盘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

盘锦水务有限公司

6

盘锦市粮库有限公司

市农委

7

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市交通局

8

盘锦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市建投公司

9

盘锦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0

盘锦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

盘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

盘锦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3

盘锦市城市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4

盘锦汇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

盘锦恒隆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6

盘锦中汇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