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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6〕7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5-16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6〕7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6 浏览次数:424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高  科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辽东湾新区方面工作。

    郭 伦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债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统计、信访、督查、国有资产管理、物价、法制、实绩考核、行政审批、资源型城市转型、“五大系统”建设、数据收集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油田工作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处)、发展和改革委(含开放办、沿海办,物价局)、财政局(债务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信访局、督查室、国资委(金融办)、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监督办、盘锦市行政学院、大数据管理中心;协助分管辽东湾新区、监察局、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等方面工作。

    负责商务、工商、交通、质监、港口与口岸建设、城区经济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商务局、工商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港口与口岸局、供销社、贸促会;协助分管航运工作;负责联系市路政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检验检疫局、海事局、烟草局、邮政公司、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姜  冰 负责民族宗教、民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档案、残联、防灾抗灾减灾、双拥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民委(宗教局)、民政局、旅发委、文广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体育局、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残联、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负责协调红海滩旅游度假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驻盘部队。

    潘元松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检验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高校工委)、卫生和计生委、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爱卫会办公室、职业技术学院、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红十字会。

    负责公安、司法、海防、户籍改革、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海防委;负责联系市国家安全局。

    白  光  负责城市建设、环保、城市综合执法、规划、人防、城乡一体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住建委、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防办、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分管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通信部门。

    王永威 负责工业经济、经济合作、科技、安全生产、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经济合作局(外事办、侨务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台办(台湾事务办);负责协调各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科协、电力等部门。

    陆  兵  负责金融、土地储备、建设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商业银行、土地储备中心、建设投资公司;协管市金融办;负责联系保险、金融、证券机构等部门。

    孙占明  负责农业和农村、海洋经济、水利、林业和园林绿化、县域经济、辽河保护区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委(畜牧兽医局、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农机局、地震局;负责协调高升经济区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气象局。

    朱中国  协助分管全市信访工作;协助负责公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孙  波 负责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油田工作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处);协助分管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工作;负责完成市长、副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