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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2〕13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试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废止)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2-12-11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2〕13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试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废止)

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23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综合执法局《盘锦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试行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盘锦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试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不断巩固、发展和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构建和完善大城管体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盘锦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试行工作。现就试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思路、创新办法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坚持“属地为主、责任到人、分级管控、督查考核”的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分工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属地管理主体地位,切实推进执法水平和效率的全面提升,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实行市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实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

   (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属地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突出基层的城市管理主体地位,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结果管理执法向过程管理执法的积极转变。

   (三)权责一致,效能优先。科学划分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责权清晰、履责有为;建立快速处置平台,迅速高效地处置管理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四)量化考核,奖惩激励。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各责任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网格化管理内容

    按照“划定网格区域、充实管理内容、明确管理权责、提高管理效率”的思路,推进工作开展。

    (一)划分网格。根据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职责,将规划区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每个网格区域管理责任人,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备案。

    (二)管理内容。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部件管理和事件管理两大类。

    部件管理:即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环卫、园林绿化、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等五大类基础设施,如各类井盖、城市广告牌、路牌、树木、路灯、灯杆、公厕、垃圾筒、城市雕塑、电话亭、施工宣传栏、公共座椅等。

    事件管理:即区域内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各类事件,如占道经营(作业)、停车、违法建筑、乱排乱放、环境卫生污染等事件。

    (三)管理职责。根据管理内容,网格内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为:

    1.市住建委职责:负责本系统网格化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指导辖区城建部门落实本行业网格化管理工作。

    市住建委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网格内住建委直管27条主街主路路段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缺损设施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无损。负责网格内绿地,公园、广场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养护等工作。

    2.市工商局职责:负责工商系统网格化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指导辖区工商部门落实本行业网格化管理工作。

    3.市综合执法局职责:负责综合执法系统网格化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指导辖区综合执法大队、辽河油田城管支队落实本行业网格化管理工作。

    4.兴隆台区政府、双台子区政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综合执法、工商、城建、环卫网格化管理工作。

    辖区环卫处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街路清扫保洁以及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环卫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辖区综合执法大队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监管、处罚网格内涉及的规划房产、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工商交通、殡葬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管网格内各商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辖区工商部门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集贸市场内监督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占道修车、洗车、占道加工和露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辖区城建部门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辖区网格内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缺损设施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无损。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及建筑工地的管理。

    5.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职责。负责油田矿区内网格化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指导油田城管、物业等部门落实本行业网格化管理工作。

    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监管、处罚油田矿区、油田物业小区网格内涉及的规划房产、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绿化、工商交通、殡葬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辽河油田物业网格责任人职责。负责网格内环卫保洁、市政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养护等工作。

    (四)管理标准。市综合执法局依据《盘锦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中明确的管理标准为网格化管理标准。其他部门依据本部门行业管理要求制定网格化管理标准。

    (五)组织实施。一是辖区综合执法和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内管理内容的巡查管控,通过常态化的监控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按部件事件分类,对职能范围内及时予以查处,对市政绿化部件的缺损设施及时通知管理单位进行更换维修。二是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行业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成立专职部门负责本部门日常网格监管及考评评价。三是市综合执法局对综合执法和环卫部门进行行业考核评价,并将市政绿化部件以及占道经营事件整改考核情况反馈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四是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网格化管理检查组负责检查“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分级分行业督查机制,建立综合测评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志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孟  平  辽河油田公司副总师、服务事业部常务副主任

             张志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佩亮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之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齐昌辉  市工商局局长

             李  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由德宏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苏志伟  市文广局副局长

             张国民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陆元成  市住建委副主任

             曹永刚  市消防局副局长

             徐  伟  双台子区副区长

             韩  彤  兴隆台区副区长

             刘建军  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曲万春(兼任),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是解决当前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矛盾的迫切需要;是整合现有管理资源,提高效率和管理力度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提高监控效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和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落实常态化的监督巡查和考核机制。为落实和巩固管理效果,各单位要建立本部门网格化管理监管机制,建立和落实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常态化监督巡查、考核机制,分层次、多元化进行考核,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处理效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综合考评体系。

    (三)建立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经费上对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提供保障。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问责,确保网格化措施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考核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网格管理责任人予以奖励。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及时处置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对仍不整改者追究责任,依据公务员管理办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