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1〕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6-29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1〕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把我市建设成花园城市、森林城市和宜居城市,进一步做好城乡绿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蹇彪(市长)
常务副组长 刘兴政(副市长)
副组长 沈铁冬(副市长)、孙占明(副市级领导)
成 员 盖林(市住建委主任)、师勇(市农委主任)、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王贺广(市审计局局长)、张志焕(市规划局局长)、杨斌(盘山县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副县长)、(双台子区区长)、刘世杰(兴隆台区区长)
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查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负责监督施工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审查绿化资金的使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张志焕(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