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10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控制全市能源消耗总量的紧急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10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控制全市能源消耗总量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直有关部门,市供电公司:
今年是完成全市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1-9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62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7.6%。预计到年末,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将增长15%以上,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也将呈增长态势,完成当年节能工作目标困难较大。为控制全市用能总量的增长,确保全市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6%的目标。现通知如下:
一、实行用电指标总量控制
省下达给我市的节电目标是全年用电量增速控制在26.9%以下。从今年1-10月份情况看,我市用电量同比增长35.6%,远远高于控制目标,增速在全省排名第一。为此,要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用电量。一是坚决关停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5户小镁砂企业(见附件二);二是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高耗能企业调整、限制用电;三是安排企业停产检修让电。
二、国家重点监控“千家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用能
辽河油田公司通过关停并转、节能改造等措施力争减少用能6万吨标准煤;华锦集团实行尿素合成氨装置停产检修,力争减少用能6万吨标准煤;辽河石化公司节能改造项目投入运行,力争减少用能2万吨标准煤。
三、各县区千方百计减少企业用能
各县区、辽滨沿海经济区要积极跟踪新建高耗能项目情况,对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高耗能项目,要暂缓投产。控制高耗能企业用能,对年用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能耗企业,尽量安排检修停产。到年末,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要各实现减少用能2000吨标准煤,双台子区、辽滨沿海经济区要减少1000吨标准煤。
四、全社会节约挖潜减少用电
在确保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公共事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节约挖潜,到年末要实现节电200万KWh。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加强节能制度建设,严格办公用电管理,到年末实现节电50万KWh。
五、加快节能项目建设投产实现节能
加大节能项目的建设推进力度,突出抓好已列入国家、省重点支持节能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确保节能项目早日建成达效。到年末,全市10个重点节能项目要实现节能5万吨标准煤(见附件三)。
六、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实现节能
今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50万平方米,改造9个小区。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年末实现减少用能5000吨标准煤。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市到年末可减少用能20.77万吨标准煤(见附件一),为全市“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贡献1.2个百分点。
各县区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节能工作督察组,每十天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