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10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10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辽河油田公司土地公路管理处:
根据《盘锦市城区除运雪管理办法》、《盘锦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为了及时清除冬季路面积雪,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现就做好全市冬季除运雪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除运雪工作任务
(一)城区部分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除运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履行市城区除运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除运雪工作的部署、监督、检查工作。
2.兴隆台区、双台子区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是本辖区内除运雪工作责任主体,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街路及出入口除运雪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临街“门前四包”等责任单位的除雪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社区、物业小区完成除雪工作。
3.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是本行政区域内除运雪责任主体,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辽河油田矿区内街路的除运雪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临街“门前四包”等责任单位的除雪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物业小区完成除雪工作。
4.临街单位和经营业户负责“门前四包”责任区除雪工作。
5.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物业小区除雪工作。
6.交通车辆始发站、终点站、交通车辆场由公交公司负责除雪工作。
7.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疏导车辆,优先保障除运雪等车辆出行;根据除运雪所需,对部分街路进行短期封闭;根据市除运雪指挥部指令执行交通管制。
8.市气象局负责向市除运雪指挥部提供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预报,并在降雪过程中及时向市除运雪指挥部及社会通报雪情信息。
9.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盘锦市城区除运雪管理办法》对除运雪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10.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督察区政府及承担除运雪任务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除运雪工作。
11.市文明办负责对各级精神文明单位的除运雪工作进行考核。
12.盘锦日报社、盘锦市电视台、盘锦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负责对除运雪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对不按时除运雪、表现较差的单位予以曝光。
13.中国网通盘锦分公司、中国移动盘锦分公司、中国联通盘锦分公司、中国铁通盘锦分公司等通讯单位负责根据市除运雪指挥部的指令向用户发布雪情信息和其他告知工作。
(二)普通公路部分
1.市交通局是我市普通公路除运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履行普通公路除运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除雪防滑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指导督促各县公路管理段、市直公路养护所除雪防滑应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除雪防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全市范围的重大应急行动实行一定范围的直接组织和指挥,确保公路通畅、安全;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公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路网通阻和应急工作实施情况;做好路网通阻信息和除雪防滑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2.大洼县、盘山县及市直公路管理机构是县级以上普通公路除雪工作的责任主体;县交通局、区经贸局是农村除雪工作的责任主体;辽河油田公司土地公路管理处是油田专用公路及县级以上公路油田管段除雪工作的责任主体;向海大道的除雪工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除运雪工作。
各级管理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养公路网的除雪防滑工作。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市、县政府和省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处除雪防滑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除雪防滑工作的具体实施,筹措除雪防滑工作所需资金、机械设备、抗灾物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除运雪应急工作实施情况;做好除雪防滑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二、除运雪工作要求
(一)除运雪标准
1.城区除运雪工作标准:除雪责任区应达到不空、不漏,各责任地段除运雪任务落实到人(或单位),所有地段都应签订责任状;除雪达到无雪道、雪条、冰包,达到露地面、见道线、露路边石;积雪必须堆放到马路牙石以上,同时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方便市民出行及不影响市容;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堆放到城市绿化带内;需要运出的积雪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堆放。
2.普通公路除运雪工作标准:无雪棱、冰槛,桥面、引道及重要的村屯路无积雪,道路应维持通行状态。
(二)除运雪时限
1.城区除运雪工作时限:降中小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降大暴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理完毕。堆放的积雪如影响市政设施完好、市民出行及市容,要按照除运雪指挥部的指令及时运出。
2.普通公路除运雪时限:
(1)一类线路(与高速公路并行,承担灾害天气下高速公路车辆分流任务的路段)降小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降中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理完毕;降大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72小时内清理完毕。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2)二类线路(城市出口路、省级样本路、一级公路等重要干线)降小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毕;降中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72小时内清理完毕;降大雪形成的积雪要在雪停后五天内清理完毕。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
(3)其他路段应尽力除雪,必须保证防滑到位。保证积雪厚度不超过3厘米,不得出现雪棱、冰槛,桥面、引道及重要的村屯路要求无积雪,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除雪防滑工作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市政府成立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指挥由主管除运雪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负责除运雪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市交通局局长、各区区长、各县县长、辽滨沿海经济区管委会主任、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辽河油田公司土地公路管理处、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政府督察室、市应急办、市精神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气象部门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市交通局局长兼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