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8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8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盘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盘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7号),设立盘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市开放办的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承担参与拟订全市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沿海经济区开发和建设及相关职责(辽编办发〔2010〕104号)。
(二)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依法管理我市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进入我市就业工作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对外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职责。
2.加强重大对外投资促进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外经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对外开放、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对市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指导、业务工作协调。
(三)指导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和投资促进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对外商投资企业修改变更合同、章程实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投资环境建设。
(四)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负责组织企业促进各类对外贸易展览(销)会、洽谈会、交易会,并对其进行组织指导与监督;落实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管理进出口配额(登记)商品;对各类外贸经营者实行登记备案;协调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工作;培育出口名牌商品。
(五)指导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审核、申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指导协调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境外投资计划,审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资项目;协调管理本市承担的国家各类经济援外项目。
(六)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调查、收集我市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和信息,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预警和监控体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七)负责外商来我市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联络接待;审批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常驻机构。
(八)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信息发布和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发展奖励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的落实和管理。
(九)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编制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监督、调度、分析年度指导性计划的执行情况,开拓国际市场,负责机电产品及配额产品、特定产品的转报。
(十)负责全市外经贸系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外商投资服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利用外资负责规划、年度目标和相关政策;负责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和政策咨询;依法审核市级管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事项的变更和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统计与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编报并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三)亚洲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日本、韩国以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对外投资动向;参与制定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国(境)外机构的联系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全市的投资环境。
(四)日韩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日本、韩国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国(境)外机构的联系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全市的投资环境。
(五)欧美投资促进科
负责研究欧美经济发展趋势、产业结构调整动态和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招商引资及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国(境)外机构的联系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全市的投资环境。
(六)对外开放协调科
负责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市级经济区(产业园区)的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外经合作的管理和统计工作;承担市级以上经济区审核上报工作;联系指导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工作 ;协调全市对外开放软环境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拟订;负责对国内500强及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公司的招商工作。
(七)外贸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对外贸易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的统计及运行状况的分析;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的资格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和专项基金工作。
(八)对外经济合作科
负责参与制定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规划及相关工作扶持政策;负责公民出境就业和对对外承包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资格年检;实施对外经济援助和接受国际经济援助的管理;参与制定全市技术进出口和对外服务贸易政策;负责技术设备引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软件出口及敏感物项产品与技术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和对外服务贸易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境外投资扶持政策,初审上报境外投资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境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外经统计的汇总工作;负责全市依法管理境外公民进入我市就业工作。
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兼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4名(其中1名兼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组长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统一受理并答复外国投资者并购在我市境内企业申请。承担依据目录提请在我市并购安全审查以及执行并购安全审查决定的主要责任。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在市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煤炭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三)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外经贸厅拟订并联合发布。
(四)根据国家规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原油、矿山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