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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10〕3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09-09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10〕3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9 浏览次数:18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国办发〔2010〕30号)精神,按照省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就户口整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内容和要求

    户口整顿工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着力查清当前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

    1.清理和掌握各地以居(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在中国内地居留的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

    2.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要依照规定办理。

    3.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4.对暂住人口和在中国内地居留的境外人员,要掌握其居住地点和基本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

    5.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更正,力争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各县、区要尽快落实新开发居民小区和新建房屋居住人员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居民居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址不一致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掌握情况,采集、录入有关信息。

    二、方法和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依托人口信息系统和现有资料,入户清理核对的方法进行。对辖区内的各类人员,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户逐人逐项核对。

    户口整顿工作自2010年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6月1日至6月20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逐级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并制定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印制相关表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7月31日)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并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实有人口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通过整改,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 年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采取自查、抽查等方法,逐级总结验收。并将户口整顿相关数据及人口资料清单抄报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

    各级宣传、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户口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做好动员工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挥居(村)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盘锦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盘锦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姜伟华(副市长)

    副组长 王兴武(市政府副秘书长)、宫锡强(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显军(市统计
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兴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素荣(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庞素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丽娜(市民政局副局长)、梁春燕(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锐(市财政局副局长)、史广永(市工商局副局长)、张立新(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刘松林(盘山县副县长)、孙洪军(大洼县副县长)、周传友(兴隆台区副区长)、刘兆友(双台子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宫锡强(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