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1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0-07-14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16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运行工作的落实,加速辽滨沿海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直有关部门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办事机构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高科(常务副市长)
成 员 老颜武(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夫(辽滨沿海经济区常务副主任)、周杰林(市环保局局长)、翟鹏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友昌(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张志焕(市规划办主任)、于长广(市供电公司总经理)、王永威(市外经贸局副局长)、范勇(市经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能:协调解决辽滨沿海经济区建设及各办事机构运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推进落实;为市直有关部门派驻辽滨沿海经济区各办事机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滨沿海经济区,办公室主任李永夫(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