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0-02-26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1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盘锦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特制定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40万人,比上年新增2.5万人,参保率90%;城镇居民18万人,比上年新增3.2万人,参保率90%。
2.将全市2.7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制定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参保方法,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的在职职工,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其他在职职工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全面启动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3.农村常住人口新农合2009年参合人数达到48万人,参合率达到99.8%。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全面落实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每人每年补助80元的政策。
2.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本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
3.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以上和60%以上。
4.新农合继续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实际住院补偿比例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
5.积极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
6.参加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城镇居民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7.实施医疗保险“一卡通”工程,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业务信息交换平台。
8.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政府资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之间的衔接。
9.切实提高保障能力和待遇标准。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降低参保职工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在癌症等大病种,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种,心血管介入治疗等疑难杂症病种上降低个人负担,调整后的参保职工住院治疗(包括定点医院、转外、门诊慢性病及治疗型家庭病床等各类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医保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开展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使参保人员享受到门诊大病和慢性病门诊补助。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70周岁以上老人、建立家庭病床等群体降低门槛费,起付标准下调;新增慢性病病种30种,同时提高部分慢性病的补助标准;增加单病种结算种类。对患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给予60%补助。取消药品目录中部分用药适应症限制。制定农民工参保政策及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保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
(二)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100%纳入省级集中采购。
(三)年底前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贯彻执行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并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设2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贯彻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具有中专(中专同等学历)或医学大专学历的医生74人接受成人医学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培训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35人,培训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21人。
2.健全和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政策的落实。
3.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对50名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4.制定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
5.启动实施免费为基层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职业医师计划。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1.贯彻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政策,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绩效工资制度。
2.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补助政策。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左右,5%的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
(二)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三)对35-59岁农村妇女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和宫颈癌等常见病进行检查。
(四)为全市农村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中期超声筛查、住院分娩补助、产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
(五)为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六)在全市建立、完善免疫信息化管理,实现市、县、乡、(镇)街道(社区)网络化。
(七)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900座。
(八)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治疗,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5%以上,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九)加大艾滋病监测力度,落实各项综合干预措施。
(十)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
(十一)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
(十二)加强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三)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纵向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1.继续完善区域卫生规划,整合油地、城乡卫生资源,统筹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明确各地区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
2.以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依托,以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托管或技术协作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纵向延伸。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1.研究拟定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预案,使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
2.研究对传染病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3.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财政投入补偿政策、基本药物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
(三)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1.以医院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为重点,加快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2.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审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