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9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12-02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9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迎接督察审计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七日
盘锦市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2007年以来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例行审计督察工作安排,为做好迎接2009年度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督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切实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此次审计督察工作主要是对我市2007年以来土地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例行审计督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土地登记情况、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开发区(园区)用地情况、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督察范围将延伸到政府财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与规划、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督察时限可延伸到2007年以前。
审计督察工作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2006年以来(含2006年,截止到例行督察起始日,下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二)市、县(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汇编;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年)文本及图件;
(四)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
(五)2007年以来的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六)基准地价级别图、基准地价价格表、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日及使用说明等;
(七)2007年以来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市政府分解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批准文件;
(八)2007年以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卷宗,涉及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违法案件处理结案补办用地手续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批准、验收、处理文件;
(九)2007年以来的土地出让、划拨、租赁、临时用地审批卷宗;
(十)2007年以来的土地登记卷宗,尤其是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卷宗;
(十一)2007年以来补充耕地卷宗;
(十二)2007年以来的城市遥感监测成果,尤其是国土资源部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九次土地执法检查的成果;
(十三)2007年以来的土地执法监察案件卷宗;
(十四)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批准文件和用地审批资料;
(十五)扩大内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用地数量、类型、审批及建设情况;
(十六)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
(十七)国家土地利行督察卫片检查表;
(十八)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统计台账;
(十九)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分类审核表;
(二十)2007年以来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
(二十一)2007年以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情况;
(二十二)2007年以来历年土地管理基本概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材料;
(二十三)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工作步骤及分工
(一)准备动员阶段(8月3日至8月7日)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成立接受督察准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接受督察工作方案,召开迎接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做好自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8日至9月20日)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准备2006年以来(含2006年,截止到例行督察起始日)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对全市扩大内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和用地数量、类型、审批及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报告并填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争取资金用地及实际建设情况统计表。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本级2007年以来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准备市、县(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汇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年)文本及图件;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包括电子文档),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标注新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用地范围);2007年以来的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基准地价级别图、基准地价价格表、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日及使用说明等;2007年以来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台账,市政府分解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批准文件(列出清单);2007年以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卷宗(列出清单),涉及规划调整、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违法案件处理结案补办用地手续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批准、验收、处理文件(包括图件、数据、报告、资金使用、查处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等);2007年以来的土地出让、划拨、租赁、临时用地审批卷宗(列出清单);2007年以来的土地登记卷宗,尤其是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卷宗(列出清单);2007年以来补充耕地卷宗(包括图件、资金使用、验收资料等,列出清单);2007年以来的城市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遥感正射影像图和年度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外业调查表),尤其是国土资源部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九次土地执法检查的成果;2007年以来的土地执法监察案件卷宗(列出清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材料;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卫片检查表。(包括国土地得行督察台账、年度变化图斑统计表、变化图斑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统计台账;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分类审核表(包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计划指标分解下达情况统计表、年度土地供应情况统计表、年度土地登记情况统计表、年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统计表、年度违法用地查处情况统计表);2007年以来历年土地管理基本概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材料。
市交通局负责对2007年以来由国家、省、市投资建设的交通道路用地情况及用地审批情况进行清理,形成报告并列出清单。
市城建局负责对2007年以来市本级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情况及用地审批情况进行清理,形成报告并列出清单。
市水利局负责对2007年以来国家、省、市投资的用地情况及用地审批情况进行清理,形成报告并列出清单。
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对2007年以来土地抵押贷款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报告并列出清单。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双台子区人民政府负责准备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批准文件和用地审批资料(填报各类开发区、园区用地情况统计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次督察的内容要求,结合实际,独立开展各自辖区内的迎接审计督察工作,准备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自查的同时,要对审计督察中涉及的各类事项逐项、逐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于9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三)汇总综合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准备的各类报告、图件、报表等文件资料于9月25日前报送市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迎接例行土地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统计和资料整理,并于10月10日前形成全市自查工作报告,做好接受审计督察准备。
(四)接受督察阶段(10月11日以后)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开展审计督察工作。按照要求向督察人员提供各类资料文件,配合督察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审计督察意见,认真做好相关整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审计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审计督察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接受国家土地例行审计督察的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盘锦市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受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步骤,精心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确保圆满完成接受督察任务。
(二)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审计督察内容要求,如实、全面准备各项资料,不得漏报、瞒报。要加强对资料的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要由提供部门加盖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把握进度,认真整改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对审计督察后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规定标准认真整改落实。对未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工作联系,市、县(区)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指定工作联络员,确定联络电话,于8月15日前报市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宋丹、陈卓;联络电话:2830536)。
盘锦市迎接土地例行审计督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市长)
副组长 陈斯来(副市长)
总协调员 柏荣久(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赵佐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国林(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岩(市财政局局长)、董桂林(市交通局局长)、于福先(市城建局局长)、张清和(市水利局局长)、张志焕(市城市规划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佐宇(兼),副主任佟丽莹、袁洪志、甘永忠、马志会、李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