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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5〕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5年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4-27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5〕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5年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27 浏览次数:427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科学引导和促进住房消费及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工作原则,破解资金筹措难、征收拆迁难、后期管理难等问题,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采用新建与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推进棚改和存量房消化。在稳步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创新型货币化安置力度,通过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团购住房,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免征新购房屋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额的,对差价部分契税由县区、经济区予以全额补贴。支持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满足棚改居民住房需求。

    三、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提高审批效率,引导企业对现有闲置楼宇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改造,完善相应功能,发展楼宇经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科学调整房地产结构。严格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价格指导体系的通知》(盘政发〔2014〕26号)要求,通过控制房地产招商规模、土地出让等手段,有效消化存量,科学安排增量,提高商业、旅游、教育等非住宅地产比重。

    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要求,支持开发企业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存量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规划等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要依法履行程序、做好服务。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额度最高上调至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统筹使用辽河油田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公积金个贷率年底前提高到90%以上。      

    六、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七、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款项,由县区、经济区财政予以补贴。

    八、支持首套房贷款申请。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各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对首套房贷款申请予以支持,按相关规定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

    九、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积极推进二手房交易,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二手房交易所得税按照差额的20%计征;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按照出售总额的1%计征。                                                                                                                                                                                                     

    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十、认真办好房交会。2015年,全市至少召开3次市级房交会,各县、经济区至少召开1次房交会。

    房交会期间对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普通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全额补贴,对新建非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按50%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县区、经济区财政承担。

    鼓励开发企业实施成本核算,组织团购,采取让利促销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

    十一、落实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域地产,吸引农村人口进城,扩大城镇居住人口规模,增加购房需求。同时,认真落实人才引进、户籍、保险等有关政策,吸引外地人口来盘购房。

    十三、加快推进油田外围矿区职工回迁及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引导,将辽河油田外围矿区居民回迁城区后腾空房屋纳入存量房,与所在地区棚户区改造相结合。采取创新型货币化方式,推进辽河油田城区内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对采取创新型货币化安置的油田职工,购房所缴契税予以全额补贴。

    十四、落实县区、经济区主体责任。各县区、经济区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督查等多种机制,发挥政策合力。要明确任务节点,强力推进。做好项目统计入库,引导企业全面准确上报房地产数据,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做好预案,及时化解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