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2〕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11-13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2〕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我市第二十四届“大禹杯”竞赛以来,全市农田基本建设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心,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优质水稻生产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根据《盘锦市“十二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并奖励:
一、授予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为2011年度全市农田基本建设第二十四届“大禹杯”竞赛县区级优胜单位,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
二、授予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为2011年度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区级先进单位,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三、授予盘山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等七个场乡(镇)为2011年度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优胜单位,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
四、授予盘山县坝墙子镇人民政府等四个场乡(镇)为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先进单位,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农田基本建设经验,调整完善农田基本建设的措施和思路,认真组织全市农田基本建设 “大禹杯”竞赛活动,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盘锦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5日
附件:
盘锦市2011年度第二十四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先进单位
县区级优胜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
县区级先进单位: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
场乡(镇)级优胜单位:
太平镇人民政府、胡家镇人民政府、沙岭镇人民政府、新兴镇人民政府、东风镇人民政府、平安镇人民政府、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
场乡(镇)级先进单位:
坝墙子镇人民政府、大荒乡人民政府、西安镇人民政府、王家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