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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8〕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修订《关于全力支持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快速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22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8〕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修订《关于全力支持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快速发展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2 浏览次数:21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更名并调整区域范围的批复》(辽政〔2007〕18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12月发布的《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支持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快速发展的决定》(盘政发〔2006〕43号)作如下修改:

    一、原文中“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变更为“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园区”变更为“基地”。

    二、删除第六条“除规划、国土和开发银行三个单位外,其他单位不得进入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检查,不得在园区周边设卡堵截。特殊情况需要实施检查时,要报请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批准。”内容。

    附件:修订后的《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快速发展的决定》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快速发展的决定

    盘锦船舶工业基地作为全省“五点一线”重点发展区域,对我市接续产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全力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快速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盘锦船舶工业基地管理体制

    成立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基地建设的总体协调和服务工作。由市长陈淑珍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喻国伟任常务副组长,大洼县委书记高科,副市长刘家升、徐吉生,市长助理侯慧明,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大洼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主体:即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基地管委会。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协调开发银行建设资金贷款和资金监管工作;大洼县(基地管委会)作为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建设主体,具体承担基地规划、建设、管理、招商、偿还贷款等职责。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基地管委会分别指派一位副职交叉任职,市直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参与基地管委会工作,为基地涉及到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供服务。

    设立基地建设指挥部,由高科任总指挥,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刘军利等为副总指挥。

    二、进一步完善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规划

    市规划部门要积极与省建设厅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沟通协调,及时将基地规划纳入省沿海城镇带规划体系之中。要认真研究论证,切实编制好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区域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该区域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对基地建设的宏观指导和规范作用。

    三、加强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土地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基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工作,基地土地征用资金从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安排。要以有利于加快基地发展、有利于未来偿付贷款本息为原则,认真研究论证投入产出比,合理利用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土地出让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投入成本,对高新技术和重大骨干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要加强基地土地规划控制,凡入驻基地的企业在合同中应载明开工和竣工时限,凡一年内未开工利用的土地,由基地管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盘锦船舶工业基地资金筹集、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和信贷等多种形式,推进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最经济运作的原则,确保信贷资金风险最小,开发建设成本最低;要坚持承借承还的原则,举债和偿还本息的责任由大洼县政府承担。按照省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的“五点一线”信贷支持协议要求,盘锦船舶工业基地信贷资金仅使用开发银行贷款。

    大洼县政府要作出还款承诺,并由市、县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市建设投资公司要质押基地土地出让证件,并在基地设立资金专户,以满足信贷资金偿还、管理需要。基地的土地收益和财税收入三年内要首先满足偿还贷款利息的需求,三年后要优先予以还本付息。

    要进一步完善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流程,提高报批工作效率。对开发银行信贷资金使用由基地管委会负责完成各项前置审批要件并签字后,市建设投资公司履行核准程序,基地管委会承担前置审批及法律责任。为加强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监管工作,由市建设投资公司向基地管委会派驻财务总监,全程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市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建设投资公司资金审批和基地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要适度超前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基地基础设施,切实满足基地发展需要。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可研、规划、设计等程序,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道路、给排水、供热、港口、供电、污水处理、航道疏浚及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全面展开,并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五、加大盘锦船舶工业基地招商引资力度
要扶持基地现有骨干企业,打造优势平台,加速产业集聚发展。要围绕基地产业定位,本着“招大商、引名企”的工作思路,创新招商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力争在招商引资上有重大突破。要选聘专门人员负责基地招商引资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全面参与基地招商活动。

    六、大力营造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加速发展环境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积极支持基地建设发展,为基地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作为全省“五点一线”重点发展区域,基地管委会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如有特殊要求需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手续时,市直有关部门只履行核准报批程序,不再另行审议。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负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办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省“五点一线”开发开放战略的各项政策,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支持盘锦船舶工业基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