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7〕2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8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7〕2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次数:17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

    为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县区政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加快发展,切实做好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特制订本规则。
   
    一、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考核指标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07年考核指标51项,分别为: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就业和再就业

    3.科技工作

    4.地区生产总值

    5.地区税收收入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7.外贸出口额

    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9.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

    10.环境保护

    11.资源节约利用

    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3.社会保障工作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林业重点工作

    16.旅游总收入

    17.经济协调发展

    18.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

    19.政府债务偿还额

    20.软环境建设

    2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22.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

    23.扶贫开发工作

    24.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

    25.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

    26.教育重点工作

    27.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28.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

    29.安全生产工作

    30.公务员队伍建设

    31.处理投诉事件

    32.项目工作

    33.依法治市

    34.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
  
    35.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

    36.软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和办结率

    37.政务公开

    38.引进域外投资

    39.经济增加值

    4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41.教育工作

    42.科技三项费用投入

    43.公安工作

    44.民政工作

    45.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46.农业工作

    47.商业工作

    48.审计工作

    49.动监工作

    50.农机工作

    51.供销工作

    二、考核指标基础分权重

    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度等因素,将指标划分为7档,并分别确定不同的基础分权重。第一档基础分100分,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务员队伍建设、投诉事件处理情况、项目工作等4项指标;第二档基础分60分,包括科技工作、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8项指标; 第三档基础分50分,包括依法治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软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和办结率、政务公开等5项指标;第四档基础分40分,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增加值等3项指标;第五档基础分20分,包括林业重点工作、旅游总收入等2项指标; 第六档基础分10分,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项指标;第七档基础分为零分,包括经济协调发展、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软环境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扶贫开发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引进域外投资、教育工作、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公安工作、民政工作、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农业工作、商业工作、审计工作、动监工作、农机工作、供销工作等25项指标。

    三、考核指标评分办法

    按照考核指标的数量特征,指标评分办法分为5类。

    第一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同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的综合得分由指标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分。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其中最高增长率指各县区单项指标增长率中最高的。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完成数-基期完成数)/报告期增量最高值]×基础分,其中报告期增量最高值指考核指标各县区增量的最高值。

    此类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增加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9项指标。

    第二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此类指标得分的总体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基础分。

    此类指标包括:林业重点1项指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即实行加分和减分的评分办法。其中,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的指标包括:环境保护、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民政工作、商业工作、审计工作、农机工作、供销工作情况等10项指标;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减分的指标包括: 扶贫开发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引进域外投资、教育工作、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公安工作、农业工作、动监工作等11项指标。

    第四类既有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又有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此类指标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工作、资源节约利用、旅游总收入、经济协调发展、软环境建设、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等9项指标。

    第五类由考核部门直接给分。此类指标包括:公务员队伍建设、投诉事件处理情况、项目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软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和办结率、政务公开、依法治市等8项指标。

    由于县区指标数量的差异,最终结果在分县、区两组计分的基础上,进行归一化处理后确定。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成立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精神文明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宗教局)、法制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编委办、劳动保障局、建委、水利局、农委、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国资委、商业局、旅游局、民政局、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

    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事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007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分解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