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06〕9号 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09-12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06〕9号 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盘锦,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这些集体和个人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新时期我市民族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盘山县甜水乡人民政府等12个单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宋文广等16名同志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族人民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盘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日 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模范集体: 盘山县甜水乡人民政府 盘山县东郭镇朝鲜族村村民委员会 大洼县平安乡平安村村民委员会 大洼县荣兴朝鲜族乡中央屯村村民委员会 兴隆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办事处铁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市体育局群体科 市民族文化艺术馆 市民政局鹤栖园公墓管理处 模范个人: 宋文广 中共盘锦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 李海市 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学信 市民族文化艺术馆馆长 秦守新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朴相铉 朝鲜族 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民族教育研训部科长 王 建 市工商局注册管理指导科科员 陈友利 满 族 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菊(女) 兴隆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高燕燕(女) 双台子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金成浩 朝鲜族 华锦集团乙烯公司车间副主任 高玉娟(女) 盘山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金成宽 朝鲜族 盘山县甜水乡创业村党支部书记 李玉莲(女) 朝鲜族 盘山县朝鲜族初级中学副校长 吴成根 朝鲜族 大洼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朴顺子(女) 朝鲜族 大洼县韩氏料理饭店经理 李永在 朝鲜族 大洼县荣兴朝鲜族乡海滨村党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