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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5〕7号 关于授予盘锦市消防支队“特别能战斗的消防劲旅”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04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5〕7号 关于授予盘锦市消防支队“特别能战斗的消防劲旅”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2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盘锦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固树立服务人民、服务经济、服务稳定的大局观念,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与时俱进,团结拼搏,部队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支队上下始终坚持以执勤灭火为中心,坚持以科技强警为先导, 规范执勤战备,深化训练改革,大力强化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等训练,不断提高部队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在扑救火灾和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中,全体消防官兵舍生忘死,赴汤蹈火,先后成功扑救和处置了兴隆宾馆、顺佳石油化工厂、京沈高速公路炸药车颠覆、盘海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双台子区宋家毒气泄漏等多起火灾事故,为保卫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在2005年3月30日盘锦春成纸业有限公司稻草原料垛场火灾扑救中,支队官兵临危不惧,置生死于度外,连续奋战28小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大火扑灭,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有效地保护了厂区、蔬菜大棚区和居民区的安全,体现出了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充分展示了全体官兵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战斗精神和英雄气概。同时,支队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让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归宿,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热情服务,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了我市连续13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支队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消防部队“先进党委”,连续11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支队”,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赢、过得硬、政府信赖、人民放心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为表彰盘锦市消防支队做出的卓越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盘锦市消防支队“特别能战斗的消防劲旅” 荣誉称号。

    希望盘锦市消防支队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坚持科技练兵,切实提高全体官兵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心想人民安危,身系部队荣辱,平素常备不懈,战时舍生忘死的诺言,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