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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4〕31号 关于印发《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02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4〕31号 关于印发《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2 浏览次数:52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

    2004年9月23日,油地联席会议召开第四次会议。市委书记程亚军,代市长陈海波,市委副书记宋道堂,常务副市长王忠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尚柱,市政府秘书长张广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油田办主任王振启,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总经理王春鹏,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辽河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孙崇仁,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付从飞,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张凤山、副局长孙成立出席会议。会议由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辽河石油勘探局党委书记孙崇仁主持。常务副市长、油地联席会议秘书长王忠平通报了油地联席会议第二、第三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议题内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油气开发和油地合作推进产业项目问题

    (一)关于海南8块开发问题

    海南8块开发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4年重点开发项目之一,国家海洋局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和海域使用论证认可评价。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会议要求海南8块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环保、土地等问题,各县(区)、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积极为海南8块开发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开发项目的达产达效。会议责成副市长张要武、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助理彭飞牵头,市农发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辽河石油勘探局油气合作开发办公室协调配合,于12月底前提出确保项目实施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天然气管道集输工程下游市场开发问题

    中油集团北京-沈阳-大连天然气管道项目即将开工建设,该项目辽宁境内天然气下游工程由辽河石油勘探局为主开发。为支持辽河石油勘探局开发辽宁境内天然气下游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创新企业经营模式,会议原则同意授予辽河石油勘探局在盘锦市区域内天然气业务经营权,组建天然气经营公司,并可作为一种规范模式在其他城市推行。会议责成副市长陈斯来、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助理李志杰牵头,市油田办、市城建局、辽河石油勘探局天然气项目办公室为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关于产业项目承接主体问题

    1.汽车板簧减振器项目  

    该项目为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飞马集团公司合资项目,总投资1900万欧元,注册资本760万欧元。其中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342 万欧元(占45%股份),德国飞马集团公司以设备出资418万欧元(占55%股份),计划2005年3月底设备安装结束并试车。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欲寻求承接主体,出让所持全部股权。会议责成市发展计划委、辽河石油勘探局多种经营部进一步寻找合适的项目承接主体。

    2.高压水泵项目

    该项目为德国卡玛特泵业公司(KAMAT)产业转移项目,所生产的高压水枪主要用于工业及民用清洗、切割或部分去除,高压水泵广泛应用于矿山、石油管道、汽车制造等行业。会议责成市发展计划委、辽河石油勘探局多种经营部进行考察论证,并积极推荐项目承接主体。

    3.发动机配件排气歧管、机械挺杆项目  

    该项目为盘锦新光发动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招商项目,主要利用盘锦新光集团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年产1万吨汽车发动机铸铁件产品生产线及一条精加工生产线,产品主要为沈阳航天新光集团配套。项目总投资6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298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2667万元,利税总额3800万元。会议责成市发展计划委、辽河石油勘探局多种经营部对项目的合作方式进行研究,并寻找合适的项目承接主体。

    4.特种专用汽车生产项目  

    我市与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签署了特种专用汽车生产项目合作意向书,议定由盘锦方企业、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德国EDAC公司和TOW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采用德方技术生产特种专用汽车,前期主要生产警务用车。会议责成市发展计划委、外经贸局、辽河石油勘探局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尽快组团开展项目的前期考察、论证,并积极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的推进。

    会议指出,当前,地方和油田都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尤其是大项目建设对油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没有油田的跨越式发展就没有盘锦的振兴,油地各方必须牢固树立抓项目意识,以油田的优势培育骨干企业,转变经营和投资方式,承接域外产业项目的转移,壮大企业规模,提高就业安置能力。会议对以上4个产业项目责成常务副市长王忠平、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郝家奎牵头,负责项目运作协调工作,并于今年年底前向油地联席会议通报项目运作有关情况。

    二、关于行政、生产管理和城区、矿区建设,油地共建有关问题

    (一)关于拆除占压输氢管线违章建筑和解决油田地下管线安全隐患问题
    
    辽河石油勘探局油气工程技术处化工厂至辽河石化分公司Φ219输氢管线有3处违章建筑占压,并有6栋民用建筑距输氢管线小于安全距离。为确保输氢管线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责成副市长刘家升、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负责,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辽河石油勘探局油气工程技术处为责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提出解决意见,于2005年2月底前完成违章建筑的拆迁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辽河油田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盘锦市城区地下铺设了纵横交错的生产用输油、输气管线,经过30多年的运行,一些管线老化腐蚀,成为安全隐患。同时,由于一些违章建筑占压地下管线,更增添了不安全因素。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油气生产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商定:一是从今年冬季开始,对市区内油气井采取满负荷抽提(排放)措施,并对油气枯竭井报废关闭。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动迁管线占压物。此项工作于2005年内全部完成,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会议责成副市长刘家升、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梁作利牵头,市油田办、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为责任单位,协调油地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组,于11月底前提出整改计划,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启动城管监察机制,及时清除占压油气管线的违章建筑,确保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油地共建辽河风光带问题

    辽河风光带规划区域14平方公里,核心区2.9平方公里,工程项目主要有降滩、绿化及配套设施。会议原则同意将辽河风光带工程建设列为2005年油地共建项目。会议责成副市长张要武、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付从飞、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市水利局、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计划经营处、辽河石油勘探局经营计划部为责任单位,重新修订辽河风光带规划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调整兴隆大街西出口拓宽改造工程油田方面工程费用问题

    鉴于国家调整农用地转为城市用地审批政策,兴隆大街西出口改造工程已暂缓实施。会议原则同意将兴隆大街西出口拓宽改造工程油田方面原确定承担的200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调整到双兴南路(南段)改造工程建设,油田方面出资方式不变。会议责成副市长陈斯来、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付从飞、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市建委、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计划经营处、辽河石油勘探局经营计划部为责任单位,尽快制定双兴南路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关于市府大街(西段)建设工程动迁问题

    市府大街(西段)建设工程已列为我市2004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工程建设区域涉及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供电线路984米,管线6条。会议商定,由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承担市府大街(西段)建设工程所涉及的供电线路、地下管线及各种附属设施的动迁费用。会议责成副市长陈斯来、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付从飞牵头,市建委、市建设投资公司、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计划经营处为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和实施工作。

    (五)关于油地公交互通问题

    为进一步整合城市公交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及矿区居民出行需求,会议强调,必须保证油地公交的通畅。会议指出,城市公交线路作为政府公益性资源,线路的设立必须符合《盘锦市城市公交线网规划》,油地公交企业及其他客运经营企业具有平等竞争权。会议责成副市长陈斯来、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组织市城建局、辽河石油勘探局生产协调部,制定油地公交互通及城市公交线路调整方案,并逐条线路组织招投标,择优选择公交线路经营企业。

    (六)关于“三超”车辆办理证件问题

    有关油田“三超”车辆办理准运证和“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核载重量问题,会议同意油地双方主管领导商定的意见,并责成副市长王秉宽、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辽河石油勘探局生产协调部,以业务会议形式确定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七)关于暂停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

    根据我地区房地产开发现状,油田方面建议油地双方2005年暂停审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鉴于省政府提出2006年前全面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要求,会议商定,2005年在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外,不再审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会议责成副市长陈斯来、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协调市建委、辽河石油勘探局经营计划部抓好落实工作。

    三、关于其他方面问题

    (一)关于“5.13”案件办案经费问题

    会议同意按照省政府确立的有关“5.13”案件办案经费由市、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核拨。会议责成副市长王秉宽、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付从飞、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孙成立牵头,组织市公安局、辽河公安局抓好落实工作。会议责成市公安局负责,于11月底前就“5.13”案件办案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向油地联席会议专题汇报。

    (二)关于油地联席会议前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的落实问题

    关于油地联席会议前三次会议所确定的“10万吨苇浆”、镁压铸汽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正在运作中的议题,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抓紧落实,并责成油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向油地领导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油地联席会议是实现油地信息交流、实施油地融合战略、推进油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很好载体。为进一步提高油地联席会议议事质量,会议强调今后要进一步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上下功夫,对研究确定的问题,油地双方要认真抓好落实。要实行领导责任制,每一项议题都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限定完成时间。会议要求油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对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及时向油地各方通报。

    附件:油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确定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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