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盘锦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盘锦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在盘锦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盘锦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完善并落实《盘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盘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盘锦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信息专栏,集中展示盘锦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盘锦气象网站公开信息。通过盘锦气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标准、议案提案、事业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人事管理、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等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243条,其中,市本级845条,大洼区气象局368条,盘山气象局30条。主要公开形式为政府网站公开和报纸公开。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及时开展天气气候回顾与评价、解读高影响性天气事件、发布重大天气预报预警等内容。
(三)与盘锦日报、盘锦晚报、盘锦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建立了长效联系合作机制。2016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气象信息133篇。
(四)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全市气象部门利用短信、微博、微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等手段开展气象信息服务,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普及气象知识,宣传气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多样化。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社会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满足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