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及我市《方案》、《要点》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创新平台,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深入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网络、报刊、信息等多种形式,创新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局网站开辟了“政务动态、审计新闻、审计知识及法规、审计报告和公告、审计信息化、政务咨询、党纪建设”等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把盘锦审计网作为审计政务公开宣传的窗口;同时,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网站、报刊,向《盘锦日报》等投稿,及时报道审计工作,宣传审计工作成果,扩大审计影响,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等发布全市审计工作信息230余篇,通过民心网发布信息30余篇,市委、市政府和《盘锦日报》等发布审计信息50余篇(次);省审计厅等媒体发布信息30余篇(次),有效地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权力清单公开情况。按照市编办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将2016版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计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在局机关网站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部门预决算、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审计执法人员、审计执法内容及程序等相关信息206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1.推行了审计执法公示制,及时公告审计执法主体、公开审计执法基础信息。一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将全局40名审计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基础信息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将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机关职责、内设机构、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及时限、审计工作纪律等内容,通过局机关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局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三是制定了《盘锦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盘锦市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局网站公示。
2.实行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实施审计前将审计组成员、审计地点、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实施审计的时间、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所遵循的原则、审计工作纪律、反映问题的方式及要求、审计机关及审计组的公开电话等内容,在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公告,时间为一周,以便于广泛征求和听取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对被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中无法得到的情况和一些较为隐蔽的经济问题的线索,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3.实行了审计项目进度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我局将所有审计项目的施审科室、项目名称、审计组长及主审、进点时间、项目进度、完成时间、审计成果等内容以进度表的形式在局内予以定期通报,将各科室的审计项目摊在阳光下、“晒”在全体人员面前,让大家看看各科室到底做了哪些事。这种办法既便于局领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又督促提高了全体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全体业务人员对各自干了哪些事,成绩如何,也都心知肚明。
4.实行了审计执法执纪反馈制。将审计人员姓名、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审计人员廉洁自律和工作态度情况、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情况、审计机关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制成审计人员执法执纪反馈卡,由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带到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后,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反馈卡寄回审计机关。
5.实行审计跟踪回访检查制。审计机关组成跟踪回访检查组,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审计人员审计执法和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局领导反映。
6.公开部门预决算。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对2015年部门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并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在政府网站和局网站设立“审计报告和公告”专栏,对部分审计报告面向全社会公开。12月底前,已在“审计报告和公告”栏目公开部分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等信息44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盘锦市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方案》和《盘锦市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审计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审计结果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如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我局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促进了财经秩序的根本好转,确保了社会各界对重大审计事项享有知情权。同时,我局还安排专门科室人员及时关注局门户网站、民心网、市政府网站下设的政民互动栏目,密切关注各类社会关切信息,发现有关审计工作内容的,及时予以回复或办理。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我局无论是网上受理、信件受理,还是机关当面受理等渠道,均未收到信息公开的合理申请。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受市政府委托,我局于8月4日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我局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主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一是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全口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促进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避免财政资金形成“二次沉淀”,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当好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员”,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三是继续加强民生等公共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当好公共资金和群众利益的“守护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探索建立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人员由局法制综合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撰稿审查、审批发布、教育培训、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局长负责;各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办法》;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严格加强了对局内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管理机制,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发生。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特别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等。2017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