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
一年来,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1.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对应取消2项3个子项行政权力,承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12项。对权责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我局2016年版权责事项目录共有81项,比2015年减少4项5个子项的行政权力。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调查,接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改革成效评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直属事业单位事项清单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深化市对县区管理体制改革权力下放清单,篆刻审批专用分章非审批类事项办理专用分章,按要求向区县、经济区赋权。
2.“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公开了“三公经费”信息。相关信息在上报市财政局的同时,在市局外网公开,包括2015年有关经费开支情况、2016年财务预算信息,主动接受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信用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按照市文明办有关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通过建立红黑榜清单制度,把全市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企业信息、稽查执法处罚信息、质量名牌企业信息等信息定期搜集、汇总、公布,以此来“奖励诚信、约束失信”。今年已汇总并公布一次企业红黑榜单,有效推动红黑榜清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在市局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对企事业单位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后及时将相应信用信息上网公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质监公信力。三是市局从2012年开始,对每一年的全市生产加工领域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一方面向市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在市局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公开。
4.“双随机”公开方面。制定出台《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建立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随机抽查监督管理行为。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有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诚信名单和问题企业黑名单,为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5.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方面。对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待发证企业、盘锦名牌产品拟公示名单等决策事项及时通过市局网站、盘锦日报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制定出台《2016年全市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6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动计划》等全市相关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文件,并统一在市局网站进行发布,确保重大决策政策及时公开、集中发布,为全市质量、特种设备等工作开展提供遵循。
6.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号召,制定出台《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并将下属特检所、质检所、计量所三家检验检测机构的全部收费项目向社会公示。力争把市委市政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信息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及时有效地传递到小微企业,让好政策惠及每一家小微企业。2016年全年共计减免小微企业收费300余万元。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组织召开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工作会议。及时向质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宣讲重要会议精神、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并将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内容通过市局网站、报刊杂志等渠道予以发布。在盘锦日报、市局网站等各类媒体先后登载数篇重要政策精神解读文章,并被多家省市媒体转载。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市局新闻发言人工作由刘克刚副局长分管,由法宣科孙百红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市质监局重大行政信息对外公布的工作,并制定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认真处理民心网诉求办理平台、政民互动平台、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等专门诉求渠道投诉及市民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认真做好诉求件的办理工作,继续做好民心网信息报送工作。回复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网友留言1条,对反映的电梯问题,及时回复处理,受到网友满意评价。
四、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崔发林局长亲自主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按照《492号国务院令》、《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辽宁省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建立完善内部公开制度。在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及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上,局领导班子都能做到廉洁自律,依职依纪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单位重大收支事项、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奖励等方面,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局域网公示和办公楼内部张贴“公示、说明”等形式向本机关内部及直属各单位公开,让群众参与并充分征求和听取意见。同时,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正确区分和界定广泛公开、一定范围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内容,做到既严守国家秘密,又达到应公开尽量公开的要求。下发带有密级的文件,都要求下级单位严格实行保密制度,落实文件并妥善保管。并能做到常规性内容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
五、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公开的效果
一是设立服务窗口。全局共有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6项业务办理事项、相关审批人员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办理。在市质检所一楼大厅设置质检服务窗口。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并将这些收费项目全部纳入这两个服务大厅公开受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要件信息,全面向企业公开。市行管办的质监窗口今年以来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受到了企业的好评,也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
二是完善网站平台建设。我局外网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我局在今年的新网站平台上线运行过程中,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超前行动,完成老网站平台400余条相关政务信息向新平台的转移导入,顺利实现新老平台平稳过渡,确保万无一失。能够做到及时更新,上传相关新闻和信息,并且保持与省局和市政府链接稳定。在网站多个栏目中,“质监新闻”反映市局的工作动态,年初至今上传289条质监工作动态,新网站平台上线至今发布信息685条;对外发布通知公告等信息100余条,把一些企业急需的行政许可信息、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发布出去,更加方便快捷地提供给企业。并在网站公开质量投诉、行风举报、法律咨询电话号码,方便接受企业咨询,群众诉求。监督科、法宣科、特设科等主要业务科室还在服务企业发展、正常业务监管工作中通过建立Q群、邮箱等信息互联方式建立与企业沟通联系渠道,为企业查询信息、办理审批、沟通情况,方便了企业办事,受到了全市企业的广泛好评。
三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20”世界计量日、安全月、质量月等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普及质 量维权知识。“‘盘锦泥鳅’正式获准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盘锦日报、省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之后,辽宁卫视“黑土地”栏目组来盘采访拍摄,于8月30日以“‘盘锦泥鳅’”有身份啦!”为题进行专题报道。9月22-23日,辽宁日报、辽宁都市频道、辽宁晚报三家省级新闻媒体来盘采访,辽宁都市频道“新北方”栏目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等地理标志产品接受监督抽查”为题在9月24日“质监热线”中进行宣传。辽宁日报、辽沈日报及其客户端记者从不同角度,进行报道。9月28日中国经济导报以“盘锦市地标产品品牌价值不断攀升”为题,对盘锦市地标整体工作进行宣传。截止到目前,共发稿20余篇,其中,完成省以上媒体宣传报道6篇(条),数百条信息被新浪、百度等全国知名网站以及各部委办局官方网站转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网站建设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宣传渠道运用还不够广泛、报送的信息量还不多;二是政务“七公开”、行政执法“五公开”制度在个别环节执行的还不到位;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尚需进一步完善;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质监工作的实际,更加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力争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一个更大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