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7年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住建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住建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现就市住建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市住建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5次,专门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开展我委工作。
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市住建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成立全系统考核督查组,对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以来,我委全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强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广泛性,按照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公用事业等类别,利用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近260余条,成为市民了解我市各项住建工作的重要窗口。
(二)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年初以来,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盘锦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办〔2017〕2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住房保障、公用事业、政策与解读等专栏,扎实开展住建委负责的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年初至今,累计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保障房分配信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举措、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月进展情况、房地产去库存相关政策信息及自来水管网水检验报告表等各类信息及棚改重大决策公开信息190余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确保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利用网络媒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中,我委积极将住建行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发布至委门户网站,确保办事群众了解相关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依申请公开工作
年初以来,我委始终把网站建设列为依申请公开及委业务政策解读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目前,住建委网站设置了新闻动态、政务公开、办事大厅、资质查询、专业信息网等10余个栏目,网上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公用事业、财政公开、党建工作以及系统内各种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流程、各种工作制度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文件通知90余条、行业指导50余项,发布新闻200余篇,确保了政务公开、政策意见征求及政策措施的有效解读。
(五)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政务舆情
我委始终积极参与盘锦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的活动,委领导多次走进盘锦广播电视台直播间,在介绍市住建委工作职能的同时,就盘锦城市发展、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与市民直接对话,倾听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回答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六)完善工作机制,固化工作制度
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针对公开的重点内容,拟定完善了《市住建委服务指南及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汇编》等管理制度,并在5.15政务公开日当天将部分管理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做成宣传展板进行集中宣传,实现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到位。
2018年,市住建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取本单位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最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行业、重点岗位,拓展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制定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案,狠抓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档次和水平,努力推进住建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