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盘锦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情况(2017年10月30日)
一、 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为确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先后召开整改工作小组会议和市政府环保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议对目前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与梳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市政府主要领导,由政府牵头对整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10月2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9个方面环境问题及交办的91件环境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专题会议,会议由王永威副市长主持,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区、经济区和政府有关部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没有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调度。最后,王永威副市长就当前整改的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各县区、经济区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加大整改力度,必须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定期召开环保整改专题研讨会,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环境问题逐一梳理,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政府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想方设法,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10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9个方面的环境问题,正在全力推进;交办的91件环境信访案件,列入整改任务的61项,已经完成52项,尚有9项没有完成,0项整改任务没有按期完成,0项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 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危险废物的处理情况。
对于本市现存未处置的20万吨危险废物进行有计划处置。辽河油田分公司针对12.6万吨的含油污泥已经拿出设计方案,制定出技术路线和处置生产工艺,并报至市环保局。目前辽河油田分公司采用含油浮渣脱水工艺进行处理,现已处理含油污泥4.4万吨;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的废硫酸约5.7吨,已与营口久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外委处置废硫酸5万吨。剩余0.7万吨废硫酸由公司在建一套4万吨/年废酸处理装置处置,该装置预计2017年11月底投入生产。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废酸处理装置每月处置废硫酸约3500吨,至2018年1月底,将库存废硫酸处置完成;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辽滨分公司现有烷基化生产装置,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均储存于4个废酸储罐中,其最大总储存量约13000吨,目前存量为12200吨,现装置处于停产状态,根据生产计划若装置正常运行,每天则会产生废酸约30吨,可能会在10月份储存达到上限,该公司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辽东湾新区石化产业园区风险防控落实情况。
2017年10月27日,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在盘锦市召开了“辽东湾新区环保督察方案暨新区石化产业园区水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以下简称方案)专家咨询会。与会专家有清华大学籍伟教授、上海化学工业区朱斌处长、中科院地质所娄华君教授、中国环科院刘晓宇研究院、辽宁省环境规划院王金宏高工。专家们现场查看了红旗沟、风水沟和双井子沟三条沟渠及周边环境状况,听取了方案编制组的详细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后,形成了以下意见:1、根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未明确红旗沟、风水沟和双井子沟三条天然潮汐沟作为园区事故池,但要求临港工业区规划设计建设事故池及配套管网系统等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目前园区已经建设了红旗沟、风水沟和双井子沟三条天然潮汐沟的可关闭闸门(手动、电动、可移动电源),可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外排入海。方案还应进一步补充完善园区事故废水不排入以上三条天然沟渠的措施。
2、进一步补充园区周围水环境现状资料,并附目前实际的水系图,查清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可能进入水环境的通道。
3、结合现有和拟建的入园企业配套建设的事故废水应急设施能力,核定进入园区公共应急事故池的水量和不同片区的收水情况,据此完善园区公共应急事故池的数量和规模。
4、方案对石化产业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现状和规划文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在企业现有应急设施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园区的应急事故池,方案基本可行。
3、饮用水水源地道路、污水管线穿越问题整改情况。
大洼水源三号井和四号井有公路穿越和污水管线穿越问题。整改进展:因工程原因这两口井已经关闭。三号井于2013年6月起因井壁塌陷漏水不适于作为饮用水使用。该水井已于当年永久性的关闭,已封死不再使用。四号井于2013年11月发现井壁出现倾斜,并渗透地表咸水,不能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该井于当年永久性的关闭、封死。
我市境内6条公路穿越水源地问题,已经按照要求陆续开始设立警示标识,建设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以及隔离护栏等设施建设工作。102省道、210省道、甜石线已纳入省交通厅规划项目库,准备2018-2020年实施。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盘锦市整改工作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