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启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2017年6月,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为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综合治理,明确部门职责和协调合作机制,推进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盘锦市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周期复审,并提档升级,加快创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我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进程。主要做法: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工作部署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机制、建立人大、政协视察机制、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联动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二是抓好管理落实。落实好城市日常保洁管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治管理,除“四害”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会宣传,形成教育引导合力,提升市民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宣传。四是加大财政投入。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完善城市功能,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方面倾斜,切实满足巩固创卫成果所需资金,保障成果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