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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直机关当先锋作表率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次数:152

  我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优化生态与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健康卫生水平的重要举措,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创卫”工作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近日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15-201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成为我省近13年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当先锋作表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创卫”宣传氛围浓厚。制作下发了《市直机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市直机关各单位把倡议书张贴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沿街单位在楼体外悬挂“创卫”横幅或标语,各单位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创卫”宣传口号,有网站的32家单位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创卫”公益广告或制有“创卫”口号的悬浮窗或宣传栏。市直各单位在工委主办的《机关信息》上刊登市直机关创卫整改、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工间操、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等30余篇机关信息。在盘锦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刊登了20余家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先进经验。

  二是工间操制度有效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间操制度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建立间操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全部建立了工间操制度。市委、法院、人防办、市妇联等32家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在室外每天上午定时做广播体操。22家场地受限的单位在室内活动场所开展了眼保健操、哑语操等多种形式的间操活动。没有活动场所的单位也都利用现有条件开展了其他形式的健身活动。

  三是机关控烟百分之百。2016年4月,市直机关工委再次下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直机关98家单位在办公区域禁烟,楼道内、楼梯处、厕所、会议室等办公楼内设施全部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在醒目区域摆放“您已进入无烟机关办公区域”指示牌,完善控烟工作制度并做好控烟宣传等相关工作,签订禁烟承诺书。目前,市直机关办公场所禁烟率达百分之百。

  四是健康教育有序推进。市直机关各单位院内至少设置1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并留档待查。没有院子的单位将宣传栏摆放至走廊或悬挂在墙上。市直机关所有单位都制作了健康教育宣传栏,摆放或悬挂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沿街办公场所在醒目处张贴“内设卫生间”标识,对群众开放内厕。适时开展了“环境清扫周”活动。

  五是督查整改严实深细。市直机关工委多次对市直机关的“创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完成各类“创卫”材料的上报。以委员联系点方式分5组对98家市直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对创卫工作的具体内容逐项检查,有问题的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进行追责,取消年底党建考核评先资格。并且结合市直机关党代会党代表考察,对市直机关50余家单位创卫工作进行了抽查,确保“创卫”工作高质量完成。

  通过“创卫”,机关党员干部精神振奋,机关环境焕然一新,机关党员干部有决心有信心打造“创卫”工作升级版,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贡献力量。

  创卫图片

  (一)控烟。市直机关98家单位全部完成控烟宣传工作,在办公和公共区域设有禁烟标识。签订了承诺书。

  (二)间操。32家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在室外每天上午定时做广播体操,22家场地受限的单位在室内活动场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间操活动,如眼保健操、哑语操等。

  (三)内厕开放。除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法院等特殊部门以外,各单位都对市民开放了内厕。

  (四)“创卫”宣传。沿街单位在办公楼外墙上都挂有“创卫”标语,led显示屏上也都滚动播放有“创卫”口号,有自己网站的32家单位也都在网站首页制有“创卫”口号的悬浮窗或宣传栏。

  (五)健康教育宣传栏。市直机关所有单位都制作了健康教育宣传栏,摆放或悬挂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

  (六)倡议书。市直机关各单位将工委制作发放的《市直机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全部张贴在了办公楼内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