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公共场所监督职责,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盘山县卫生监督所对新县城府前大街、府东路、府西路、府北路、府南路、一号路、七号路、曙光路等街道两侧的美容、美发、浴池、宾馆、游泳馆等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75次、执法人员15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发现1家理发店无照经营、1家浴池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对此情况上报主管领导,进行立案处理,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将继续对公共场所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卫生标准,打造良好的卫生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