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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131

    市教育局成立了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创卫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全系统各单位按照“责任到人、分类包干、限时完成”的原则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创卫各项任务。

    强化创卫资料收集整编。各园、校相关单位落实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档案资料员,专项负责创卫工作,按照《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资料档案目录》要求,完善“创卫”各项软件资料内容,达到文件规范、举证真实、过程详实、有始有终,各类资料收集完整、整理规范。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确保开课率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2年为单位职工进行1次体检。完成对学生健康评价性分析报告。做好健康教育及控烟、禁烟的宣传工作。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按规定格式及时更换内容。规范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鼓励学校教职工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

    做好学校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做好疾病防控、慢病管理等规范管理工作。落实工间操制度。做好与创卫办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并配合对学校创卫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中小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规范重点场所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确保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强化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堂、营养餐管理制度,完善证照办理,规范食品进货渠道、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格落实清洗、消毒、留样等制度,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落实学校病媒生物防治和控制工作。加强校园内外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做好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理,进一步强化防“四害”等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做好学校创卫工作的同时,市教育局下大力气、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做好包联路段的卫生保洁、创卫宣传、文明劝导等工作,并对破旧门头牌匾、卷闸门、树坑、地砖、道牙、墙面等进行更换、刷新和美化,确保环境卫生达到国家创卫迎检标准。(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