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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2001年)

发布时间:2010-05-21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220

卫生

【概况】

    截至2001年底,全市共有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82个。全市共有床位5144张,卫生人员7748人。每千人床位4.25张,平均每千人中有医生2.59人。经考核,较好地完成卫生预防保健各项工作指标,并被评为责任目标完成甲等市,名次分别排在全省第三位和第五位。

【卫生改革】

    坚持管理体制创新,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盘锦市区域卫生规划(草案)》已提交市政府讨论通过,待省政府批准。规划期内全市削减病床24%~34%,减少卫生人员18%~24%。与卫生资源调整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思路,市直属、企业所属、其他所有制以及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共核定医疗机构5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3个,占24%;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8个,占70.4%;营利性医疗机构3个,占5.6%。结合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探讨和研究。鼓励现有城市基层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轨,对转向社区的卫生资源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市卫生局制定并实施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标准、审批程序、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审批和确认,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年内,全市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下设服务站25个,入户调查15354家,建立档案40651个,受益人口223809人。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市卫生防疫站已开始按照改革后的模式重新设置内部科室,保留原有一个班子、一个账户不变,实行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独立运行。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并实施《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的管理办法》,逐步在卫生部门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个人收入能高能低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新一轮院(站、所)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聘任制为重点,打破终身制,全市县区以上有24个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聘任合同制和岗位聘用制,“双聘”覆盖面达100%。签订聘任合同3850人份,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对28名新进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事设岗、按岗择人、竞争上岗、转岗分流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市卫生系统共转岗分流548人,占全市卫生系统职工总数的11.6%。市卫生防疫站、市三院、市中心血站、市结核病防治所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在门诊推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市二院、大洼县医院在病房进行病人选择医疗组的试点工作。市四院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开展全程优质服务活动,24小时免费接送入院产妇,赢得社会公众的欢迎。积极推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部分医疗机构的后勤服务已实行不同形式的内部分离。市一院部分后勤服务项目(洗涤、食堂、取暖)等已实行对外公开招标或向社会购买办法。市三院后勤人员只发放工资的60%,余下40%由后勤管理节余和服务收费中获得,后勤支出下降2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效显著。市内10家县区以上医院开展“三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达827种,采购药品总金额4129万元,占全年购药总额的71%。三次招标采购药品平均降价14.3%,共向社会让利416万元。

【农村卫生】

    县级医院、防疫站、妇保站建设加强,并着力改善人力结构,强化业务技术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其“龙头”作用。确定大洼县田庄台、二界沟卫生院,盘山县高升、东郭卫生院4所医院为中心卫生院。对农村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及合作医疗实施督导、调研,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全市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率达到85%;以县区为单位甲级卫生所达77.5%。

    开展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有新的突破。大洼县赵圈河乡卫生院实施改革后,乡卫生院活力明显增强,承包人每年向乡政府交纳承包金5.5万元,并且医疗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医疗收费价格显著下降。乡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有新进展。盘山县沙岭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后工作人员由原来的50人缩减为40人,全面推行科室承包责任制,增强了竞争能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预防保健】

     截至年底,全市共发生甲、乙类传染病11种,2234例,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83/10万,全年未发生霍乱病例。全市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99%、农村达98%,全市农村计划免疫保偿覆盖率以乡为单位100%。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报告2例,监测报告发病率为1.01/10万,完成国家规定1/10万的指标。结核病防治工作又有新的起色,年内全市共接诊可疑病人3996人,就诊率达324/10万,新发涂阳病人治愈率达100%,复发涂阳治愈率达95%。地方病防治工作有新的进展,全市碘盐覆盖率达100%,碘盐合格率达97.04%。妇幼保健工作加强了对提高人口质量的技术指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孕产妇死亡率为9.39/10万,同比下降66.52%;婴儿死亡率为10.89‰,同比下降1.3%。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99.34%,农村达到91.68;全市妇幼保健保偿覆盖率以乡为单位达100%,农村孕产妇入保率达90.86%,儿童入保率达95.52%;全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1%。市卫生部门在贯彻九十年代妇女儿童《两个纲要》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政府召开的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卫生执法】

    卫生执法监督力度加大,初步树立起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开展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从6月1日起,卫生部门参与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产品的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221人次,对生产经营肉与肉制品、学校集体供餐和学生饮用奶生产经营单位、儿童食品、节日食品、消毒产品以及化妆品批发和零售商店进行专项治理和整顿。在打假战役中,全市共销毁假冒伪劣一次性输液器、化妆品、食品、消毒产品价值7.04万元,罚款2.79万元,捣毁黑窝点1处,立案查处36起。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无证行医62起,没收药品、器械200余种,没收非法所得8万元,罚款0.5万元,限期整改18家。贯彻执行《献血法》,共采集全血130万毫升,制作血液成分2671个单位,成分用血占临床用血的41.1%,街头采血量占临床用血的61.1%,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完成了274名执业医师的综合笔试工作。

【医院管理】

    全市县以上医疗机构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不等不靠,以需求为导向,依托科技进步,注重人才培养、深挖人才潜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业务技术水平。被纳入全市重点专科建设的市一院神经内科、市二院普外科、市四院宫腔镜科在专科建设上又有新发展。加大推进医疗机构临床本科化进程,年底,全市三级医院临床本科比例达到70.4%,二级医院临床本科化比例达24%。抓好在职人员的专业技术的提高,引进和开发先进医学技术。市卫生局与锦州医学院联合举办一期在职研究生班,招收学员28人。全年市卫生系统共组织各类业务学习220次,其中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20项,参加学习人员1.6万人次,参加医学继续教育人员占应参加人员的92%,年度考核合格率达91%。派出到各级医院进修学习20人次,其中到国外学习2人,外聘国家和省内知名专家讲学18次。卫生专业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110人次,其中国际级有9次,国家级31次。市级科研项目应用于临床10项,引进省级以上先进项目30项。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医院工作运行质量有所改善。年内,市级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448099人次,比上年增加31332人次,增长7.5%;总住院人数28663人次,比上年增加3104人次,增长12.1%;医院平均床位利用率达60%,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医院病人平均住院天数9.8天,比上年减少0.9天;业务收入11237万元,比上年增长4.9%。

【行业作风建设】

    结合实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优质服务”工程,开展“医疗卫生质量万里行”、“百万市民评行风”活动。实行承诺制、公示制、公开制。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普遍实行服务承诺制。6月,市卫生局制定市直医疗单位社会承诺,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临床促销、开单提成以及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问题列为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重点。市一院、市二院与药品企业签订反促销协议,发现药品企业有临床促销行为,立即取消双方购销关系。市卫生局制定《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实施办法》,市一院、市三院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做到让住院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弘扬正气,大张旗鼓地宣传身边典型事迹,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评选十佳优秀管理干部、十佳白衣天使、十佳医德医风标兵“三个十佳”活动。大力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市直卫生系统有80%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市一院、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市防疫站被省卫生厅评为“五好四无三满意”先进单位;市三院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市一院、血站、二院、四院、防疫站、妇保站、局机关被推荐为市级文明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得到充分体现,卫生部门在社会的形象有了新的改观。

【精神文明建设】

    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全系统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起色,在群众中的形象有了新的变化。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机关运动会和歌咏演唱活动。结合迎接新世纪、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全系统各单位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开展大规模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共筹集扶贫帮困款物389400元。开展4次声势浩大的送医送药到农村的医疗扶贫活动,共出动医疗队16支,有179人次资深医生深入到农村,入户409户,诊治农村患者3289人,送各类药品折价11.5万元,免收各种诊疗费1.4万元。

【爱国卫生运动】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按照省“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3月14日,召开全市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动员会。市爱卫会、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精神文明办联合下发《盘锦市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3月20日,全市统一组织一次大型集中整治活动。全市市直机关干部、驻盘部队官兵、公检法干警、企事业单位职工、青年志愿者、大中小学校学生万余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环境整治义务劳动。全市按照辽宁省春季除四害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城区开展春季蚊蝇消杀活动。统一购置敌敌畏烟剂、灭擎杀虫烟剂,4月6日,组织大规模熏杀越冬栖息在下水道、暖气沟的蚊蝇,并组织开展春季灭鼠活动。市爱卫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除四害工作的通知》,并在《盘锦日报》上公开刊发。在农村,加大重点乡镇机关所在地的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创建模范卫生乡镇活动,实施“四进院”工程。提倡院墙整齐、规划统一、门前栽花种草、对街道沟渠进行清理,改建卫生厕所,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号召,“十五”期间盘锦市建成全国环保模范城和精神文明城市,2001年底创建省级卫生城,2004年实现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目标。为保证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辽河油田、驻盘部队、中直驻盘单位的大力支持,全社会的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政府及各级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基本达到省级卫生城标准要求,市政府于6月12日向省爱卫生提出申请。省爱卫会组织专家考核鉴定组于9月11~14日对盘锦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全面调研和考核鉴定。随机抽查169个各类现场和单位的卫生状况,征求342名群众对创建卫生城的意见,对照《卫生城标准》,一致认为,五年来,特别是第四次国检之后,盘锦市坚持不懈的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完善了城市的各项功能,进一步改善了市民生活、工作和居住环境,加大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和精神风貌有了很大地改变,提升了城市建设档次和文化品位,塑造了新兴的石油化工城市形象,全市整体卫生水平已经达到了《省级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省爱卫会决定命名盘锦市为“省级卫生城市”。

    三、除四害工作有新的进展。2001年,在上年消杀的基础上,春季结合卫生月活动全面开展熏杀越冬蚊蝇活动,为灭蝇达标工作奠定基础。鉴于灭蝇工作已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市爱卫会于6月11日向省爱卫会提出申请,对创灭蝇先进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省爱卫会聘请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鉴定委员会,于9月11~13日对创建灭蝇先进市工作进行考核鉴定。

    对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内的22个单位和15个场所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委员会认为,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灭蝇达标工作,在政府的组织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把灭蝇方案落到实处。在工作中,坚持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综合防治措施,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杀虫剂,将蝇的密度降到较低水平。考核结果,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爱卫发〔1997〕5号文件规定的灭蝇达标的国家标准。授予盘锦市灭绳先进市。

    四、健康教育。市健康教育所相对独立,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工作。自1998年创建卫生城活动以来,实行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爱国卫生部门协调的健康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增加开展业务活动的必要设备,已拥有摄像、照相、传真、复印、微机、激光扫描、彩色喷墨打印、29寸电视和松辽面包车,基本适应了健康教育工作的需要。不断开展卫生知识传播,社区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学校、从业人员、公务员控烟健康教育。按照省、市健康教育规划要求,积极开展以“生命知识”和高血压、脑中风、冠心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预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传播活动。编发《盘锦健康教育知识》10期12万份,编印食品与公共场所培训教材1.8万册,健康教育读本1.4万册,编印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挂图4000套。市、县电视台、电台免费播放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电视系列片和录音带。社区健康教育有兼职人员,有宣传板报和健康教育资料,有工作记录和年度工作总结。经市健康教育所考核,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为60%。医院健康教育工作正在稳步发展,学校健康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并做到有教师、课时、教材、教具、有教案、有考核。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受到卫生知识的培训,公务员的健康教育培训,采取健康知识讲座的方法进行,使公务员的健康知识更加丰富。针对公共场所禁烟要求,市政府颁发了政府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使控烟工作有了进展。

 

药品监督

【完善机构设置】

    根据《全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预调预划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业培训,并办理部分干部的调转和划转手续。按照辽宁省药监局的部署,制定出《盘锦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职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办公室、注册安监科、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稽查科(稽查大队)、人事教育科、监察科七个职能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已基本到位。

【宣传药品管理法】

    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后,组织召开学习《药品管理法》工作座谈会,药品监督系统80余人参加会议;6月30日,全国药师周期间,组织全市药师上街宣传《药品管理法》;11月30日,副市长王秀杰就《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发表电视讲话;12月1日,与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天龙杯”《药品管理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得到全社会广泛参与;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上百人参加的宣传活动,在城区内悬挂条幅,摆设咨询服务台,大力宣传、讲解如何识别伪冒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依照《药品管理法》,把核发、换发许可证工作作为从严控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和职能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源头来抓,经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对全市申报的9个生产企业、9个批发经营企业、293个零售企业、31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执行辽宁省药监局关于换证的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换证标准的企业和单位,坚决不予换证。年内,全市共有7个生产企业、6个经营企业、31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通过省药品监督局验收,283个零售企业通过市药品监督局验收合格,对180个家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组织培训从业药师188人、执业药师15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848人。

【打假】

    在实施“打假”和整顿药品市场工作中,坚持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3月15日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百家药品经营企业签字宣誓”活动,上百个有经营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当场向全市人民承诺不经销假劣药品,并通过新闻媒体传播,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年内,对百个签字承诺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经反复检查抽验,无一经销假劣药品。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3件,没收违法药品货值3万余元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1070套(支),取缔无证经营和验证未达到标准的药品零售企业18个,对3个医疗诊所药品柜台给予查封,捣毁假劣药品黑窝点8处,罚没款近13万元,焚烧销毁假劣药品175个品种、货值10.06万元。对流窜于城乡的“义诊”游医和违法促销药品行为严厉打击。按照《关于开展麻醉、精神、戒毒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检查落实。经整顿,全市60个供应单位对此类控制药品均能做到“五专管理”(专人、专库、专款、专称、专账)。

【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帮助原盘锦市第三制药厂(停产6年)实现资产转让,解决原有职工的集资款偿还问题,安排270名职工重新上岗。积极推进药品流通改革,打破地区封锁,促进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年内,辽河药材经销处发展连锁药店7个,成大方圆连锁药店6个。

 

体育

【群众体育】

    一、学校体育。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市462所学校,178182名学生全部参加了以长跑、踢毽、跳绳为主的“冬炼”活动,76%以上的学生参加了足球、滑冰等体育活动。5~6月,集中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达标检查,合格率99.34%,优秀率26.43%,居全省前列,其中有6所学校及6人被辽宁省体育局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社区体育。

    (一)贯彻落实《体育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二期工程,巩固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框架。调整市、县区级全民健身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盘锦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全市23个街道中有16个街道建立起体育组织机构,全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站,带动全市城乡社区体育的广泛开展。

    (二)认真执行盘锦市全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使全民健身工程在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按照《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与受赠单位逐步签订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法律责任证书,加强监督管理。年内,全市实施全民健身工程路径6处,推广东油、锦采、高升街道“背靠政府,面向社会,企业参与,全民受益”的成功经验,有4个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国九运会上受到表奖。

    (三)提出“体育走进家庭”的新举措,提高民众的体育意识。年内,全市有600户家庭申报辽宁省体育家庭。在开展创建国家、省级体育先进社区工作中,双台子区化工街道被评为全国先进社区,兴隆台区创新街道被评为省先进社区。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月宣传周系列活动。共组织大型活动3次,参加人数3000余人。设置宣传板200块,健身咨询站(点)15处,宣传品4万件,举办各种比赛表演200余项(次),有近15万人直接参与健身活动。其中,盘锦市中兴公园有限公司投资3万余元,举办“中兴杯”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比赛;盘锦有线电视台与老祖书屋投资3万余元联合举办新闻单位“老祖书屋杯”游泳比赛,对全市群众体育科学化指导、社会化普及、产业化形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农村体育。以竞赛为杠杆,以全民健身活动月宣传周为契机,在农村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提高健身意识。号召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利用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和学生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提高家庭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在参加辽宁省农民乒乓球比赛中,盘锦市获女子团体金牌、个人银牌;在参加省农民象棋比赛中,盘锦市获男子团体金牌、个人金牌和女子团体铜牌、个人铜牌的成绩。已有3个乡镇被辽宁省体育局评为优秀体育乡镇。

【训练竞赛】

    一、充分调动教练员、运动员的积极性,争取好成绩。对教练员实行聘任制,并实行目标管理和风险抵押金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年在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共获金牌23枚。其中,在全国少年田径优秀苗子选拔赛中,获金牌7枚,王飞一人独得链球、铁饼、十项全能3个项目的金牌;在辽宁省年度比赛中,获金牌16枚、银牌20枚、铜牌25枚。

    二、承办比赛。年内,先后承办辽宁省少年象棋赛、省桥牌赛、省少年竞走赛、省武术散打赛、省少年足球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体现了体育“社会化”的特点,成功地承办具有国际性的大型足球赛事“中澳足球冠军对抗赛”和中国明星足球表演赛,提高了盘锦市的知名度。市体育局同市机关工委联合承办市直机关第二届运动会,同市教委联合承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协助市工商银行、电业局、辽河化工集团等单位举办行业、系统运动会及比赛20余次。

    三、裁判员队伍建设。本着“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八字方针,加强对全市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等项目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培训工作,在杜绝执法不严、纪律松散现象的同时,培养造就了一批新生力量,充实扩大了裁判员队伍。全年发展国家级裁判员1人,国家一级裁判员5人,二级裁判员20人。

【体育产业】

    本着努力办好体育产业,逐步实现以体养体,为体育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的指导思想,从加大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出发,从2月起,除按正常的每年发行一二次即开式体育彩票外,增加发行电脑体育彩票和足球彩票,成立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全年共发行体育彩票127期,足球胜负彩票9期,销售额1200万元,获公益金128万元,在全省各市位居中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