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2015年)
慈善事业
【组织建设】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与自学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慈心为人,善举济世”的思想观念;通过订阅和赠送《慈善》杂志,强化全体会员的慈善意识;严格遵守总会机关工作“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盘锦市慈善总会接收、使用捐赠款物暂行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准确、合法,对所募资金,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公布捐款名单和数目,做到公正、透明。加强宣传,积极取得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锦电台、盘锦电视台等盘锦市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和支持,利用宣传媒介作用,多方报道和播发盘锦市慈善活动信息,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和激发全市人民的慈善意识和慈善热情,全年共发表慈善信息40余条。
【资金募集】2015年,总会劝募工作主要以募集项目救助活动资金为主,所募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开展项目救助活动。据统计,总会全年共接收捐款165.3万余元,其中项目捐款108.5万元,占捐款总数的65.64%。2015年1月,总会与盘锦润视眼科医院携手开展盘锦润视“糖网”慈善救助行动,取得盘锦润视眼科医院的支持,设立“盘锦润视‘糖网’慈善专项基金”,首期募集基金24万元;积极开展向贫困家庭捐赠衣物活动,获得盘锦威涵商贸有限公司和辽宁鸿程药业有限公司的热情支持,募集价值人民币41.8万余元衣物,有效的解决了部分贫困家庭的困难。
【善事活动】总会全年支出社会善款181.2万元,其中专项支出101.5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400余人次。
继续开展“股坏死慈善救助项目”专项救助活动。该项目主要是对全市低保家庭股骨头坏死患者进行手术治疗,全年成功为10名股坏死患者实施手术,救助资金11万元。
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项目是对贫困户家庭18周岁以下重大疾病的患者提供一次性治疗补助。2015年截至12月底,盘锦市蓓蕾慈善救助共成功救治患儿11人,支出项目救助资金23.5万元。
开展“春蕾慈善行动”。该项目是对城乡困难家庭在读中小学生资助学习用品和帮助贫困地区小学校建立慈善书屋。2015年共救助小学生1900名,发放学习用品53200件,价值38万元;建设春蕾慈善书屋6个,价值12万元。
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活动中,盘锦市各级慈善组织与省慈善总会联手筹集价值30万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省慈善总会配备物资安排救助特困家庭1000户,每户救助300余元的生活物资,其中大洼县300户,盘山县300户,辽河口100户,辽东湾100户,双台子区100户,兴隆台区100户。
开展“困境家庭儿童临时救助工作”。按省慈善总会《2015年辽宁省慈善总会慈善关爱困境儿童项目实施方案》中关于重点开展对困境家庭儿童的关注与救助工作的要求,2015年3月上旬,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对困境家庭儿童的临时性救助工作,开设求助接待办公室,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有关困难儿童的求助事情,一事一办,特事特办。2015年,共救助困境儿童11人,支出善款7.5万元。
开展慈善助老活动。2015年11月5日,总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为盘锦华山家园老年聚乐中心捐赠7种设备,其中包括电视机、洗脱机、烘干机、蒸饭车、立式冰柜、冷鲜柜和和面机。经过近1个月的采买,已于12月底全部购置完成并送货到位,价值共计10.7万余元,为敬老院的老年人送去别样的关怀。
热情开展日常救助。在做好开展专项救助工作的同时,总会始终坚持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利用适当时机,根据社会需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助学、助老、扶贫帮困和临时救助等日常救助活动。如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信访群众一定的救助;逢节日来临,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困难儿童等。经统计,总会全年救助困难群众50多人次,慰问支出善款30万余元。(张馨元)
盘锦市慈善总会领导成员名单
会 长 张广宽
副会长 王桂华
白凤春
李学军
秘书长 高景孝
红十字会
【应急救援】做好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准备工作。从紧急救援的组织动员、救灾物资储运、赈灾募捐到信息通报,全方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员积极参加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开展“让生命复苏,我能你也能”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向群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推动了市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人道救助】两节期间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品牌项目,受益人数达到2000人,救助款物30余万元;开展大病助医项目,救助白血病儿童、肾衰等大病患者50人,救助金额29万余元;积极开展红十字家园项目,全市59个“红十字家园”和1个辅助行动器材站已纳入和谐社区管理和建设中,成为非紧急状态下社区人道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为盘锦市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兴隆台区社会福利院争取到总价值40万元的自选物资资助;积极申报,在辽东湾第二小学开展红十字书屋公益项目;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与关怀”项目,举办了艾滋病预防各类同伴教育共5期。全市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66452元(含为西藏、尼泊尔地震灾区捐款)。
【应急救护】完善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五进”活动。以“红十字家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为主题,开展救护知识社区行活动。实施“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指导支持基层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宣传推广“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APP,举办社区应急救护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红十字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并荣获2015年全国红十字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活动“最佳组织三等奖”。全年共举办急救员培训班24期,培训急救员1946人,深入企业、社区、机关、学校和农村举办应急救护普及知识性讲座,普及培训21600余人,普及率达到1.5%。
【志愿服务】开展“跟着郭明义做红十字志愿者”专项行动,支持和组织志工委开展为西藏、尼泊尔地震灾区捐款、服务高考心理救助工作、“人道助学”、“星愿行动”、“大手拉小手—我为孤儿过新年”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志愿者培训、星级评定和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表彰工作。全市共有红十字注册志愿者2637名,达到本地人口数量的1.6‰。
【干细胞和器官组织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协调完成了盘锦市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在盘锦市鹤栖园公墓落成,举行了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成揭幕仪式暨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落实了人体器官捐献者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免费公益安葬政策,为4名眼组织和器官捐献者协助办理了殡葬减免,为2例遗体捐献者协助办理丧葬补助手续。
大力开展“三献”知识宣传动员。通过播放电视公益广告、走进直播间、编发“三献”宣传折页以及开展“生命相髓,让爱回家行动”等系列活动,提高社会对“捐献”工作的认知度。截至目前,全市造血干细胞入库志愿者达到6493人(含15年新增100人)。办理遗体捐献登记56人,人体器官捐献登记73人,眼组织捐献登记80人,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7人、遗体捐献3人、眼组织捐献5人、器官捐献1人。(史楠楠)
红十字会领导成员名单
常务副会长 路 梅
老龄工作
【为城乡特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落实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为全省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辽老龄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老年人家庭负担,把“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落实到实处,经老龄办与市财政多次沟通,2015年5月出台了《关于盘锦市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盘民发[2015]56号文件。文件决定为户籍在盘锦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逐级审批、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参保人员按月随增随保,动态管理。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按照省文件要求,每份保险每人每年20元,期限一年。5月底已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盘锦市“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工作,2015年4月,盘锦市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动员大会。会后老龄办与保险公司商定在全市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组织各县(区)、街道、乡镇等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传达省“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深入推进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老龄办发[2015]18号),介绍并讲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条款、投保理赔流程及意外险的定义和内容,会议还强调对高龄、独居老人采取上门理赔,确保公开公平、高效优质服务。培训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广泛宣传实施了“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的重要意义,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截止到10月盘锦市完成了45万。
【第四次抽样调查】2015年8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正式开始实施,在省老龄办的指导下,做好联络与准备工作,对抽样名单核对无误后通知抽中社区和村委会,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并对抽中县区老年人口数量进行统计。充分发挥老龄、民政工作组织网络和社区基层组织的优势,调动社区工作人员和民政助理在社区、村委会开展调查宣传工作,让广大老年群众了解抽样调查的意义与作用,从而积极地配合问卷调查工作。利用了将近1个月的时间,对抽中的4个乡镇16个村,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
【“敬老月”活动】2015年10月,老龄办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服务老年人作为根本任务。开展了“敬老月”系列活动。
开展全市“敬老月”的宣传工作。10月9日,组织各县区老龄办主任召开“敬老月”活动启动大会,并按照省文件要求分配各项任务。为营造节日氛围,制作了《老年法》和《老年人保障条例》的展板及“六个老有”条幅,在市民政局门前及老年人集中的世纪广场进行宣传,并向广大的老年人讲解并发放“老年人优惠优待条例”宣传单。
组织老年人代表观光游览红海滩。10月18日,在老年节到来之际,组织全市的老年人代表统一乘坐大巴车到盘锦最美的风景区红海滩廊道进行参观游览,并请盘锦电视台记者进行宣传和采访。此次活动,共有80位老年人代表参加,他们不仅游览了自己家乡的风景,同时也深深感觉到了党和社会的关注与关爱。
举行了庆祝重阳节暨文艺演出活动。10月20日,在市人民会堂举行了全市庆祝重阳节暨文艺演出活动。会上,老龄办邀请两位百岁老人代表上台领取了慰问品,并向台下的老年观众分享了他们生活中的快乐。老年人文艺演出多姿多彩,会场的掌声不断。
走访百岁老人及村镇敬老院。10月21日,在重阳节当天走访了兴隆台区的兴旺社区和盘山县的得胜镇,看望百岁老人代表及部分敬老院里的老人,向他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同时向敬老一线工作人员表示慰问。
举办欢度“重阳节”中老年广场舞蹈展演活动。10月22日上午,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美的城文化广场举行全市的千余名中老年舞蹈爱好者参加的盘锦市“舞动奇迹,舞动魅力”中老年广场舞蹈展演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共有30多支队伍。与往年相比,这次展演无论从参加人数,还是从表演形式上都堪称空前。老人们共表演了38个节目,吸引了众多的过路者观看,其中不少人被热烈的气氛所感染。此次展演,老年演员们舞出了盘锦人的风采、舞出了盘锦市老年文化事业的成果、舞出了广大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盘锦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2015年10月30日,四个进入决赛的老年人乒乓球队,展开了激烈的第二届盘锦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的决赛。此次比赛,老年队员们赛出了水平,赛出了友谊,赛出了欢乐。赛后,老龄办向得奖的队伍颁发了奖品和奖杯。
组织开展重阳节钓鱼比赛。10月31日,全市各县区的6支队伍,二十多位老人参加钓鱼比赛。此次比赛老人们都各有收获,钓上的无论是大鱼还是小鱼,都作为奖品给予奖励。
开展“十大孝亲敬老之星”和“老有所为”评选活动。敬老月期间,开展了两项评选活动,组织各县区共推出十名“十大孝亲敬老之星”人物;推出6名“老有所为”人物,作为2015年的“敬老月”评选人物,11月对评选出的16位人物进行表彰。
【老年人维权网络和基层协会建设】盘锦市共有农村村委会273个,其中建立老年协会256个,协会总数占村委会总数93.7%;农村老年协会会员12057人;盘锦市城市社区226个,共计建立老年协会226个,协会总数占社区总数100%;城市社区老年协会会员259394人。各县区老龄办联合司法、公安、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成立“老年人维权领导小组”,在各县区老龄办设立了“老年人维权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乡镇)成立“老年人维权服务工作站”,社区(村)成立“老年人维权服务工作点”。统一制定并下发包含“老年人维权服务中心职责、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咨询接待等四项制度”。各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点均对外公开一部老年人维权投诉电话,每个社区或村配置一至两名法律工作志愿者,对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保证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协调各相关单位为老年人提供维权诉讼服务,认真对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在咨询、立档、审结、执行、回访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人提供各项优待优惠及减免费用服务。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继续深入贯彻《老年法》,落实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督促基层单位把老年维权工作纳入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和涉老纠纷,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妥善解决一起。对已办的涉老案件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案件。通过涉老案件、纠纷的办理,起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推动各级组织将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提高老年人保障和优待水平列入为民生实事内容。调动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的积极性,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尤其是把高龄、失能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加强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保障老年人平等获得个人发展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从而打造敬老、助老、惠老老龄工作品牌。(邵笑)
盘锦百岁老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住址 |
1 |
李桂芳 |
女 |
1915.06.11 |
兴隆台区紫园3-5-2-501 |
2 |
初桂芳 |
女 |
1615.02.19 |
兴隆台区振兴小区54-2-302 |
3 |
石秀英 |
女 |
1915.04.07 |
兴隆台区鹤集小区6-3-301 |
4 |
梁翠英 |
女 |
1909.08.14 |
兴隆台区海园北区15-4-408 |
5 |
龚三姑 |
女 |
1915.03 |
兴隆台区景园小区9-2-204 |
6 |
李清华 |
女 |
1915.03 |
兴隆台区锦南小区5-5-3-401 |
7 |
吴金芝 |
女 |
1905.03 |
兴隆台区文化社区19-4-202 |
8 |
高艳芝 |
女 |
1905.03 |
兴隆台区乐园北区1-14-1-301 |
9 |
薛庆安 |
女 |
1914.04 |
兴隆台区泰安社区21-4-101 |
10 |
张玉英 |
女 |
1913.12.08 |
兴隆台区鹤翔小区28-3-302 |
11 |
刘智 |
男 |
1911.12.02 |
兴隆台区沈采街道44-2-1-2-西 |
12 |
郭春前 |
男 |
1911.12 |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牛官村 |
13 |
刘晓英 |
女 |
1914.03 |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东跃村 |
14 |
汤向云 |
女 |
1913.12 |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瀚新社区 |
15 |
史桂珍 |
女 |
1914.07 |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兴顺社区 |
16 |
赵久章 |
男 |
1915.11 |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赵家村 |
17 |
孙玉田 |
男 |
1912.08.16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东郭镇 |
18 |
田王是 |
女 |
1903.12.13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东郭镇 |
19 |
秦玉国 |
男 |
1914.09.23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 |
20 |
李丹 |
女 |
1913.03.02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羊圈子镇 |
21 |
姚清珍 |
女 |
1914.02.09 |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羊圈子镇 |
22 |
公维花 |
女 |
1913.10.16 |
大洼县清水镇锦红村 |
23 |
田素洁 |
女 |
1912.02.29 |
大洼县田家镇高家村 |
24 |
郭广珍 |
女 |
1913.01.29 |
大洼县大洼镇站前社区 |
25 |
张素兰 |
女 |
1914.06.13 |
大洼县赵圈河镇圈河村 |
26 |
沈桂云 |
女 |
1915.02.26 |
大洼县新兴镇两棵树村 |
27 |
赵世荣 |
女 |
1914.06.30 |
盘山县沙岭镇三河村 |
28 |
夏兆英 |
女 |
1913.02.30 |
盘山县古城子镇夏家村 |
29 |
张桂珍 |
女 |
1915.01.08 |
盘山县胡家镇西胡村 |
30 |
阚素霞 |
女 |
1910.05.10 |
盘山县坝墙子镇马架子村 |
31 |
秦凤兰 |
女 |
1913.03.27 |
盘山县得胜镇得胜村 |
32 |
齐素芬 |
女 |
1914.06.16 |
盘山县得胜镇得胜村 |
33 |
李树合 |
男 |
1913.08.09 |
盘山县太平镇杜家村 |
34 |
孙洪昌 |
男 |
1914.01.25 |
盘山县胡家镇拉拉村 |
35 |
徐桂兰 |
女 |
1915.03.29 |
荣兴镇向海明珠小区 |
36 |
苗淑贤 |
女 |
1914.04.13 |
双台子区辽河街道庆华社区 |
37 |
胡兆志 |
男 |
1915.03.12 |
双台子区化工街道滨河社区 |
38 |
郭亚芹 |
女 |
1909.11.13 |
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光明社区 |
39 |
王玉民 |
女 |
1913.05.25 |
双台子区建设街道光明社区 |
40 |
周少文 |
男 |
1914.01.12 |
双台子区建设街道站前社区 |
41 |
募学坤 |
男 |
1915.11.13 |
双台子区红旗街道石油社区 |
42 |
赵希兰 |
女 |
1912.03.15 |
双台子区良种场 |
43 |
朱玉兰 |
女 |
1915.06.01 |
双台子区铁东街道高家村 |
民族宗教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9月1日,在辽东湾新区江南风情园启动以“民族团结手牵手,共同发展心连心”为主题的盘锦市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市5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在兴隆清真寺举办了以“民族团结手牵手,共同发展心连心”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演出活动,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政法委、市总工会、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的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部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各县区、经济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领导,全市各宗教界代表,广大穆斯林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的记者观看了演出活动。开展送科技书籍、送医药下乡活动。为少数民族村送去有关农村种植、养殖等方面的科技书籍500余册,家庭急救箱、家庭常用药品200余种。走访资助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困难家庭24户,为每户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300元。为12个少数民族村放映民族电影20多场。投入12.5万元在二创朝鲜族村文化娱乐活动广场为村民安装了15平方米的电子大屏幕。投入10.5万元,为大洼县新立镇孙家村绘制文化墙,推动了宜居乡村的建设。协调市财政解决45万元专项资金为盘锦市40户少数民族无房危房户解决住房问题。邀请国内著名心脏外科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胸心外科主任、医学博士管欣教授到大洼县新立镇朝鲜族村为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义诊。邀请《中国民族》杂志社采访盘锦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记者多视角采访了盘锦市工作在基层的少数民族干部,个体业户经营者、韩国打工回国创业人员,对盘锦市在建设滨海新盘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报道,有力宣传了盘锦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制定了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委、市农委等部门为成员的“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县区、经济区申报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了评审,盘锦市申报的9个项目,8个项目获得省批复,其中“百乡万户”惠民工程项目3个项目,涵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优质水稻生产、河蟹标准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的实施,盘锦市共有2803名少数民族群众受益,人均增收1500元。
【清真食品管理】在新年、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民委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全市69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取缔2家假冒清真标志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7家,撤换“清真不清”牌匾1家,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杜绝了擅自使用“清真招牌”和“清真不清”现象。
【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举办了2015年少数民族文艺联谊会,民族文化进社区、创文明城市主题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弘扬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6月6日,在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风景廊道小岛闲情广场举办了盘锦市2015年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节。全市各县区的100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参加了本届文化节。各县区、经济区民族工作部门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有效地推进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开展。
【民族宗教执法检查】5月29日,盘锦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对盘锦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会同统战、公安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在全市对宗教工作展开全面的调查、排查工作,区分不同情况,制定了《关于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的意见》,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两乱”、乱传播发放宗教出版物和资料、乱设功德箱、涉宗教乱经营、网络宗教事务管理、打击非法渗透和极端宗教势力、治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宗教活动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治理意见,从而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加强规范管理的要求,促进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市局《关于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的意见》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完成了盘锦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盘锦市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98处,完成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人数40人,场所40处,占场所总数40.8%。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投入资金2万多元,编辑印发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举办了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省宗教局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成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主要教职人员共计160人参加了这次培训。这些活动推进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政治思想建设;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自觉参与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的意识。
【宗教界人士走访】为向宗教界人士表达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去新春祝福,市宗教局走访了盘锦市各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界代表人士,为他们送去生活补助6万元,听取了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对盘锦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团结和引领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继续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信教群众为盘锦奋力开创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新局面做出更多贡献、取得更多成绩。
【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会同市安全生产局、消防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全市40处寺观教堂等场所进行安全抽查。同时向省宗教局争取宗教场所维修改造资金40万元,对3处隐患大的宗教场所进行了扶持,目前,发现的28项隐患已全部得到整改。建立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外出报告制度。严格各团体、场所在敏感时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大规模群众聚会的审批,防止出现公共安全事件。2015年“9·3”到“10·1”期间市内各场所没有举办大型活动。认真参加市维稳安全日研判工作,每天将敏感信息、工作情况及时报省宗教事务局和市维稳办,确保全市宗教领域维稳安保工作纳入到省、市大局之中。(王德忠)
关心下一代工作
【革命传统教育】统一培训报告团成员和“五老”志愿者,全市共培训445人。统一报告材料思路。采取集中编写与分散编写相结合的办法形成讲稿。大洼县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聂木田利用数月时间编写《铭记历史、警钟长鸣》一书,计4万多字,印1000册,为报告人提供统一报告材料,并为全市各级关工委编写讲稿所借鉴。
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助推上下联动。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树海借双台子区“小红楼”被省关工委定为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挂牌仪式之时,为参加仪式的青少年讲了一堂“日本侵华罪行,警钟必须长鸣”的教育课。县区、市直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分别进学校、进社区为青少年作革命传统报告。全市各县区、市直关工委领导层累计做报告56场,受教育青少年2.8万人次。发挥报告团的职能作用。全市共有182个报告团,计381人,分工包校到各中小学,在学校关工委的配合下,他们采取大报告与小课堂讲相结合的办法,共做报告100场,受教育青少年11.5万人次。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使命作用。全市374名“五老”志愿者充分发挥临近优势,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为孩子们讲抗日的历史,讲英雄壮举故事168场,受教育青少年1.17万人。发挥老军人、支前老人经历作用。32名老战士和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期间参加过支前的老人以自己的亲见亲历为孩子们讲了57场战斗故事,受教育青少年2.3万人。老战士全国宣传干部的楷模周恩义以个人的魅力,与区内青少年“对话”310场。讲人生价值,讲自己经历,讲理想信念,引导同学们坚定信念,放飞梦想。
祭奠先烈,系列活动全程育人。县区、市直关工委把清明节祭扫烈士墓的过程,变成全面育人的过程。全市4.9万名学生参加祭扫活动。在祭扫中,“五老”志愿者配合教师,开展三项活动。即:“五老”志愿者在烈士墓前讲先烈的事迹,讲日寇罪行,讲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组织入团入队宣誓;教师部署祭扫后每个学生做三件事:读一本英雄故事的书,写一篇祭扫日记,做一件有意义的好事。祭扫活动有声有色,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革命传统教育课。
构筑特色平台,使革命传统教育常抓常新。双台子区关工委开办少年党校,为青少年讲党史、讲历史;组织学生参观“小红楼”教育基地,在基地作宣讲报告12场,有3000多名学生受教育。
【思想素质教育】学习“价值观”注重理解“价值观”的内涵、意义。盘山县关工委采取集中辅导,分散讲课相结合的办法,由秘书长牵头组成二个报告团,深入课堂讲课285场,帮助学生理解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内涵、精神实质。大洼县关工委采取“五进”作法,即:价值观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进家庭、进头脑,形成人人学,人人践行的态势。县关工委在王家镇召开现场会,县电视台三次在县内播发“王家经验”。一年来,全市“五老”志愿者为中小学生讲价值观225场,受教育青少年3.4人次。
引导践行价值观,注重培养典型。从2014年以来,各级关工委在学习践行“价值观”中,以学雷锋见行动为抓手,采取“用典型说话,用典型引路,用典型带动”的方法收效颇丰。市教育局关工委把学习践行“价值观”同创英雄中队结合起来,涌现出15个“英雄中队”。大洼县关工委把学习践行“价值观”同争创“合格小公民”活动结合起来,经评选有300名中小学生被评为“合格小公民”;盘山县关工委把学习践行“价值观”同开展文明礼仪、孝亲敬老活动结合起来,经评选有130名中小学生评为“小孝星”;双台子区关工委把学习践行“价值观”同开展“风采少年”活动结合起来,经评选有34名中小学生评为“风采少年”。他们的事迹已入书,载入史册;兴隆台区关工委把学习践行“价值观”同开展的“十佳少年”活动结合起来,全区表彰了50名学雷锋标兵、100名优秀小公民、10名美德少年。有型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使青少年学有榜样,赶有标兵。
运用学习价值观,指导放飞心中梦想,伴随着“中国梦”和价值观教育的深入,青少年们展示学习体会、学习成果的欲望随之增强。各级关工委为他们的畅想“个人梦”,助力放飞,搭设平台。市教育局关工委举行中小学生“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演讲比赛,两组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中学组4名、小学组3名。一年来,全市近5万名中小学生投入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教育中来。他们将所学所思通过笔下生辉,抒发自己的体会。全市共征集散文诗歌5000多篇。2015年,市关工委会同市少儿文学学会共同筛选、把关,将其中200篇评为优秀作品,现已付梓一册。放飞梦想,实现自我价值。市教育局关工委认真组织“读书征文”活动。2015年参加读书征文人数多于往年,质量好于往年。被教育部关工委组委会评一等奖38篇、二等奖82篇、三等奖110篇,被市局关工委评为优秀奖226篇。这些成果,展示了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感实唱。
【法律常识教育】全市106名法制副校长共授课450小时,受教育青少年8万人次,请56名法律工作者做报告133场,受教育青少年9.52万人次,开展法律常识图片展83场,受教育青少年5.95万人次。大洼县不少镇在学生中开展禁黄赌毒系列活动,盘山县乡镇关工委以家长学校名义给家长一封公开信,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式法律常识教育新格局;双台子区关工委开设青少年法制大讲堂,举办法律常识竞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这些活动大大提升了青少年法制观念,青少年犯罪率明显走低。
【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关工委与美视视光眼科门诊部联手构筑“爱眼护眼基地”。一年来,为弱视、近视学生和幼儿义务眼检3.78万人,为青少年免检费用492.4万元。
建立实名结对帮扶机制。兴隆台区关工委、“五老”志愿者已实名制结对子580对(含教师),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周恩义与贫困生罗天娇结对子,年助爱心资金2000元。青年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子40对。原团区委副书记刘丽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当疾病夺去她生命之时,把工资卡5000元全部给贫困大学生,为620人送衣物学习用品,捐款折合人民币28万元。双台子区关工委、“五老”志愿者与320名贫困生结对子。大洼县关工委开展“五失”、“四助”活动,为失亲、失管、失学、失业、失足儿童找代理妈妈15人,对145名辍学学生耐心教育而返校。全市结对子帮扶940对。2015年共为贫困学生捐资353万元。
着力帮扶城乡青年学技术、兴实业。大洼县关工委组织老科技、“老把式”开展技术培训。全县已有80多人利用技术立业、脱贫、致富。一年来,全市为青年举办技术培训班50期,4500人学到了技术,为立业、创业提供了一技之长。(姜厚铭)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
秘书长 姜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