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启动暴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发布暴雪蓝色预警
发布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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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气象局预报,依据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启动气象灾害(暴雪、寒潮、大风)IV级应急响应命令,省减灾委决定于12月14日10时起,启动暴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辽宁省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
预计14~15日,丹东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转暴雪(10~20毫米)、局部大暴雪(20~25毫米);本溪地区及清原、新宾有暴雪(10~20毫米)、局部大暴雪(20~25毫米);大连地区有小雨或雨夹雪转大雪(5~10毫米),局部暴雪(10~20毫米);鞍山、营口、辽阳地区及辽中、沈阳市区南部、抚顺市区、抚顺县、铁岭市区、西丰、盘锦市区有大雪(5~10毫米);其他地区有小雪到中雪(1~5毫米)。新增积雪深度东部地区8~23厘米,西部地区1~3厘米,其他地区3~8厘米。另外,14日白天,大连、丹东地区局部有冻雨。
辽宁启动暴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市、各成员单位按照防范应对暴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受影响的市、县(市、区)减灾委及暴雪冰冻灾害专项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此轮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当地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雨雪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道路、公路除雪除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时,重点做好工矿、危化企业、渔业船舶、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住建系统要组织、协调受灾地做好城市灾后除雪除冰,恢复城市交通路网等工作;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及市政设施正常运行等工作;会同受灾地政府做好危房处置及人员转移。公安系统要做好暴雪冰冻灾害极端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维护紧急状态下社会安全稳定。交通系统要组织协调做好公路道路除雪除冰防滑,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防雪防冻和维护工作;协调做好救灾物资、抢险救援人员运输运力保障工作。农业农村系统要指导畜牧、种植行业做好暴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及时调查、统计农业受灾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灾情信息。应急系统要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暴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灾害救助、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灾情信息汇总等工作。自然资源系统要做好因暴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做好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