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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19日我市临时静态管理开展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1357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阳性人员做到早发现,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防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019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我市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仍按原规定和渠道检测,不参加集中采样。
二、采样时间10月19日6:00-13:00,全市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三、采样地点由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
四、提示事项(一)采样期间,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可以外出之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许擅自外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按照属地原则,所有中省直驻盘单位、社会机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宾馆旅店住宿人员及市民均要按照社区(村)通知,分时段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出租房房东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有序排队等候,避免扎堆聚集。
(四)进行采样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
(五)48小时内打过疫苗的人员不能参加核酸采样,需向社区(村)报备。
(六)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人员将有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应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七)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不再向个人出具书面报告,凡采样后48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八)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做好相关工作预案,督促干部职工参加采样,并于10月20日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核查。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