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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次数:777

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令

(第2号)


各县区委、区政府,辽滨经开区、盘锦高新区,市直(中、省直)各单位:


    经过6天5夜的紧急抢险,8月6日18时20分,绕阳河盘锦曙四联段溃口堤坝成功合龙,我市抗洪抢险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持续做好后续重点工作,推动灾区恢复重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命令如下:

     一、加快退水排涝。参与强排单位要根据淹没区排水方案,全力争取、紧急调集排水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强排点位,保障电力及燃料供应,争分夺秒排除淹没区积水,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二、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监管。排涝期间,各水库、闸站、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对水利工程设施的运用,必须服从市防指的调度指挥和监督。

     三、加强巡查管控。根据市防指1号令,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对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区域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此令。


盘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