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盘锦公布最新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03 浏览次数:1711

  6月30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发布《关于做好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关于做好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 7 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

  二、对 7 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算起。

  三、对 7 日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3 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即日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 9 时、16 时两次根据国务院客户端中高风险地区发布预警提示,预警提示发送至疫情防指联系人群,各县区要时刻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及官方媒体报道国内疫情形势和高、中、低风险区发布情况,精准组织落实有关管控措施,严防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确保政策措施规范执行。

  本通知相关管理服务措施自 7 月 1 日起执行。

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