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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5-01-10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00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好城乡环境网格管理工作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网格管理水平,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题,优化市民出行条件,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的停车环境,1月10日至20日,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我市有些临街商户经营者、流动摊主为图经营方便,心存侥幸违法占用公共资源,侵占机动车停车泊位现象屡见不鲜,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尊法守法意识淡薄,违规乱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危害道路通行安全,妨碍机动车正常停入,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违法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五类:一是临街商户在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摆放货物、堆放物品,用于出店经营或开展商业宣传活动;二是临街商户或企事业单位在门前公共机动车停车位上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石墩、反光锥、广告牌、桌椅、水桶等),据为己用;三是流动商贩经营者违法占用公共空间,侵占机动车停车位停放各类流动餐车、货车、三轮车等用于占道经营使用;四是修车、洗车商家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开展修车、洗车经营活动;五是非机动车车主违规停车,将自动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内。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劝导驱离为主,对路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临时停车的,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找车主宣传教育,及时提醒车主尽快驶离,引导告知正确停车的位置。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通过向临街商户和市民群众普及城市管理、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全面清查重点区域。针对城区主干道、繁华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及医院周边等机动车停车需求量大、问题频发的重点区域,展开全面而细致的排查清理,坚持发现即查、即查即处的原则,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处置恶意侵占行为。对于严重影响交通的违停车辆和恶意占用公共停车位且屡教不改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和公安交通部门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果断采取拖移等措施,并严格予以行政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与合理使用,希望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经营摊主、车辆驾驶人能够理解配合,自觉遵守停车规范。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一个便捷、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