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十个月依法清理吊销 “僵尸企业”951户
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开展排查清理。截止到10月末,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51份,清理吊销企业951户。
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多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市场准入便利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但也出现了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市场主体,这些“僵尸企业”既挤占社会资源,又增加政府监管成本,导致市场主体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
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夯实存量数据,提升存量企业的质量,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僵尸企业”清理行动。行动中,执法部门采取电话通知、税务比对、分类处理等工作措施,对仍有经营意愿并主动要求补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对实际已不经营但可以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督促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连续六个月未从事经营活动、两个年度未参加企业信息年报公示、未进行依法纳税申报,且通过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列入待吊销名单,在实地核查后确定是否吊销。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工作仍在深入,并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通过不断净化市场主体环境,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