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为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密切全市审判机关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目标,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形成河湖水域岸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的工作合力。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审判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构建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据介绍,该协作配合机制旨在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模式,建立“河长、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着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加大司法协同保护力度,形成协同共治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共同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该协作配合机制确立了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河湖总法院院长领导、督导相应的河湖法院院长按照职责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道法院院长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协助、配合河长开展专项调研、指导、督办、督察工作等具体职责。
该协作配合机制,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要案会商机制、联合查办机制、执行协作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为主要内容。该协作配合机制,从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配合机制;严守保密纪律,避免失泄密事件;强化工作宣传,推动工作开展三个方面明确了机制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