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年4月2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社党组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进一步统一党组班子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做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2021年8月12日,市供销社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逐项逐条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2021年8月26日,市供销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方案,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第三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在集中整改过程中,市供销社领导各级干部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市社党组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自己、把职责、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业对照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市供销社系统形成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市供销社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制定印发了《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盘供组字〔2021〕39号),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细化措施,将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3项巡察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形成4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逐条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做到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为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提供措施保证。
(四)深刻剖析根源。市供销社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关键。市供销社党组认真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2021年8月31日,市供销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领导列席会议。会上,市供销社党组深入对照检查,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班子成员主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落实整改。
(五)严格督查推进。市供销社党组坚持立行立改,边部署、边推进,全力抓好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跟踪督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严格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核查验收,逐项对账销号;通报各单位整改推进情况,督促各单位自觉抓好整改;对于个别整改困难的问题,早入手、早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在整改中找对策,制定长期整改方案。
(六)注重扩大成果。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市供销社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解决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在切实抓好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在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步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在具体整改措施中,共有12条涉及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已经全部完成。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与抓好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工作方向,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年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二、逐项逐条分解,扎实开展整改
市供销社党组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9项23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服务“三农”工作大局有差距
1. 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不强”的问题。
市供销社重新修订了《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纳入《章程》。全面加强对中央1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及省社涉农发文的传达学习,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和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加强业务学习的相关计划,目前已经完成历年涉农文件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推进。
二是关于“综合改革突破不力”的问题。
市供销社按照分工重新调整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盘锦润隆能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市供销社已与盘锦益农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开放办社的原则,推进在现代农副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市供销社已经对烟花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算。市果品公司由于为金社裕农抵押担保,已被大洼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评估拍卖程序正式启动,市供销社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盘锦市果品有限公司土地资产被拍卖情况的报告》。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对资质证照、业务指导和外部服务等业务进行管理。
三是关于“修复政治生态不彻底”的问题。
市供销社以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为载体,在2021年5月21日的读书班上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主题,开展“以案肃纪”,深入剖析巩金生对政治生态的危害,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行表态发言。通过机关党员大会,多次对干部职工进行“以案肃纪”教育,2名职工深刻认识了自身的错误,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和表态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果品公司依法进入拍卖程序。
2.“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贯穿工作全程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桥梁纽带作用缺失”的问题。
市供销社搭建为农服务桥梁纽带。一是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已完成升级改造薄弱基层社2家;二是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已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三是开展农资供应等生产服务,加大土地面积托管,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土地托管和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69300亩。市供销社广泛开展科技推广和金融服务,新建金融服务网点2家,并指导县区供销社依托为农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培训。
二是关于“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力”的问题。
市供销社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省、市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党组集中学习和机关集中学习,夯实学习基础,贯彻文件精神。2021年9月,在省供销社的扶持帮助下,供销社系统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14个市级供销系统和辽宁省农产品交易中心、省社农合会300家左右企业参加了第三届中国·盘锦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和洽谈签约。现场销售额达58.31万元,达成意向销售额21.9万元,签约金额高达9.5亿元,在乡博会中提供了“供销力量”。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3.监督管理运营社有资产的责任担当不力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拟剥离的烟花公司未全面清算”的问题。市供销社已经对烟花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算,对烟花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2014年末已全部收回;对于暂时整改困难的收回欠款的问题,已制定长期整改方案。
二是关于“拟注销的棉麻公司资产监管不力”的问题。市供销社对棉麻公司现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梳理,经查棉麻公司未欠市供销社任何款项,所谓借款是市供销社拨付给该企业解决改制前企业盘锦市土畜产棉麻公司仓库租金返还及建桥费用;多年来市供销社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利润仅能维持企业人员开支,因此没有向该企业收取任何承包费;因公司业务萎缩,市供销社已启动棉麻公司注销工作。
三是关于“化解资产运营风险不力”的问题。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应收往来数额较大,主要是金社裕农从市财政借款2000万元,从市供销社账户转出,待金社裕农集团遗留问题解决后,将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予以账目调整解决。市果品有限公司2012年8月长期投资的裕农集团企业80万元资金,2020年经市社理事会研究,已收回养殖专业社全部资产,并委托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管理。待裕农问题解决后,按程序合理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力争于2023年12月前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大。
1.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关于“党组主责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市供销社全面加强党组主责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新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各层级主体责任制定分解任务,分别明晰了党组班子成员的共性责任清单、每位成员的个性责任清单以及各科室责任清单;同时成立了“全面从严治社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社有机结合,完善供销社治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重新修订了《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将“每年由党组统一形成一篇高质量的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纳入制度规范。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定期到各支部组织讲授廉政党课,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市供销社积极运用《警示与镜鉴》等警示教育材料,在党组会、总支集中学习、支部党日活动开展“以案肃纪”,教育干部职工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关于“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市供销社在纪检组的指导下,对《中共盘锦市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完善,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达到1万元以上需由党组会审议通过。市供销社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能,并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市供销社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纪检组的指导下,对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
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一是关于“长期设置‘小金库’”的问题。
市供销社原果菜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出租资产,经理事会研究该资产已拨付给再生物回公司管理使用,现由社有资产管理科和财务审计科联合监管。对市供销社部分房产、门市租金存入个人银行卡问题,对2019年审计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在纪检组的指导下,相关人员已经给予相应处分。
二是关于“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7年12月市社财务审计科未将10万元现金入账,2019年该会计事项已作入账处理。再生公司出借银行账户,设置账外账,2019年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已全部整改,目前已无账外账。针对虚开发票和白条列支问题,市供销社在市纪委监委和纪检组的指导下,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针对大额现金结算问题,市供销社制定了《市供销社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程》,并以文件下发,进一步规范财务和社有资产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3.推动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违规报销补助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
市供销社财务审计科经反复核查账目,未发现同一天往返两次报销问题,只发现了实际出差日期是不同的两天,但填在一张报销单上的情况。针对填写报销单不规范的问题,市供销社于2021年9月30日邀请了纪检组同志为财务审计科和其他干部职工讲解了出差报销的规范化程序;同时各科室深入学习《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地区内出差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后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文件标准,杜绝不规范报销现象。
二是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总量逐年上升”的问题。
市供销社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深入核查,经核查,大额的往来款为和裕农集团的往来账目,待裕农遗留问题解决后再做相应的账目调整。
三是关于“不按规定采购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市供销社对2018年未在网上商城及定点采购的8.9万元设备一事进行深入调查。经调查,根据盘财采〔2019〕137号文件和辽财采〔2018〕660号文件内容,网上商城采购时间省级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市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因此判定该行为不违反相关规定,不作违规处理。
四是关于“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尚有表现”的问题。
市供销社责成财务审计科对固定资产进一步核查,经查2017年12月31号凭证桌椅79760元已入账,计入设备购置费;高清车牌摄像机等设备共13000元已入账,计入管理费用。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其中涉及裕农的账目问题待裕农问题解决后再做账目调整。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不严格,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关于“明责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市供销社成立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长任小组成员,明确组织机构,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条例,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听取总支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关于“提升基层组织力工作不实”的问题。
针对近年来无新发展党员的实际情况,市供销社制定了《市供销社关于加强非党干部职工的管理培养办法》,加强对非党干部职工的政治引导和管理培养,并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面加强对非在职党员的管理教育,制定了《市供销社关于加强非在职党员规范化管理教育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标准收取党费,对企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三是关于“个别支部委员选人把关不严的问题”的问题。
市供销社全面加强对支部选人用人的把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优化基层党组织后备人选队伍,强化管理培养。果品公司党支部经研究同意党员韩旭辞去支委职位,并向市社党总支递交了报告,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韩旭同志作出了检讨和表态发言。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市供销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质量,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对照整改清单查摆问题,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会上全员参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特别是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的同志要认真剖析问题,进行检讨和表态。
二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市供销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讲党课,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同时加强日常材料的汇总整理,严肃签到纪律;第一支部、果品支部、物回支部负责人针对巡察出现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会上分别检讨和表态发言。对2018年会议签到表造假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检讨和表态发言。
三是关于“存在组织生活娱乐化”的问题。
市供销社对物回支部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了检讨和表态发言。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全面提升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杜绝组织生活娱乐化。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3.干部考核结果运用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关于“三名职工受处分后违规评为合格”的问题。
市供销社党组班子领导分别与三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负责此事的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检讨和表态发言,三名同志分别返还了2019年绩效奖和13月工资。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一年来常态化推进,市供销社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市社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市供销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整改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1.旗帜鲜明讲政治。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2.毫不松懈持续整改。
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不放松,集中整改转为常态整改后,市供销社党组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始终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防止虎头蛇尾。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3.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
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而不懈奋斗。
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