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市商务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辽宁省2018─2020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局自2015年以来连续六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商务局坚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聚焦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学习创新、载体创新,将机关文化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和干部队伍培养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用制度抓管理、用学习促提升、用落实保成效,在创建实践中真正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得实、抓得细、抓得牢。取得这份荣誉,是局党组锐意进取、敢想善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务实干事的结果,更是全局上下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助推机关事务向高质量发展的最好见证,充分展示了新时代盘锦商务人的卓越风采。
市商务局表示,将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为契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进一步将文明创建与主题教育、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融共进,以更加自觉的担当、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以更大的进步、更好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