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全力开展环境安全稳定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开展环境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传达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全稳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详细的整改措施,建立监管台账、实施“一企一策”、资料规范管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并采取三项措施搞好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安排;二是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新入职职工教育培训;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防控升级;认真开展企业自检自查工作,重点盯防设备流程、罐区等重要部位,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三是执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救援人员熟知救援程序,发生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严禁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