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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第一次林长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2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0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12月28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一次林长会议。会议按照省委工作安排和要求,动员全市上下扎实做好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邢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充分利用好我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生态绿色产业,走出一条资源增效益、百姓得实惠的盘锦特色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要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把握重点、精准施策,着力做好“增绿、护绿、用绿、管绿”文章,全力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努力开创我市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增绿”文章,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加强生态修复,增加绿色覆盖面积,增加生态资源存量。要做好“护绿”文章,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守湿地核心保护区红线,强化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好存量资源,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要做好“用绿”文章,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持续发展碳中和产业,做好湿地固碳能力测算和监测,着力提高林草湿碳汇能力,激发生态资源活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绿色获得感。要做好“管绿”文章,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的林长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长效、稳定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投入机制,落实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做好林长制工作,加快建设美丽盘锦,为奋力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市长徐同连、米金套,市政府秘书长崔发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