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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化艺术工作多腿走路全面开花

发布时间:2021-12-1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55


2021年,全市文化艺术工作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为目的,以丰富全市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突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总分馆制改革和文化惠民演出等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四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效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包括“辽河寻根,文明溯源”文化艺术创作采风、“永远跟党走”辽河书画博物馆馆藏书法精品展、公众审美教育系列展览11场和献礼建党百年专题阅读推广64场。

对我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排查我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综合文化站24家、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3家,帮助综合文化站完成整改8家、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成整改15家。

完成我市图书馆“24小时城市书房”升级改造。通过增加数字管理系统和空间改造,实现了市图书馆内自学空间全部采用智能化自助服务模式,24小时提供免费服务并增加夜间学习座席300个。

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市艺术团和市县(区)级文化馆、图书馆深入盘锦西部地区及社区、油矿、厂区、军营和学校举办“戏曲进乡村”“高雅音乐进景区”等送文化下乡活动264场,其中,文化惠民演出170场,送图书信息52次,文化辅导32场。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开幕式暨第四届中国农民丰收节辽宁省主会场启动仪式文艺演出。

参与省内各项大型赛事。积极参加省文化厅举办的“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全省广场舞、群众合唱展演,“群星奖”评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展览,“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辽宁省青年声乐大赛等。我市艺术团李木子获得流行音乐组一等奖。

深化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改革工作。按照“县区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街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基本构架,推动兴隆台区建成图书馆分馆4家、双台子区建成5家。

推动文旅融合试点工作。通过自评和实地验收相结合方式,对兴隆台区文化馆、大洼区西安乡镇文化站、盘山县得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旅游服务中心4家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完成我市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全市5家文化馆全部入选拟命名名单,盘锦市文化馆、盘山县文化馆为部颁一级馆;兴隆台区文化馆为部颁二级馆;双台子区文化馆、大洼区文化馆为部颁三级馆。

启动盘锦市市歌评点工作。就推荐歌曲《芦花》为盘锦市候选市歌事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召开包括全市文旅系统、艺术界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等150多人参加的10场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3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