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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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46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医院周边行人安全的提案》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医院周边行人安全的提案》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159

郑利娟、朱浩祎和白晓俭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学校、医院周边行人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交通标线。支队已经重新施划了38所城区中小学校的交通标线;二是完善交通标志。支队将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设施,逐步完善学校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警示标志,安装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针对委员提出的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和库二线高坎到小洼等区域增设车辆限速标志的问题,支队已经在兴隆台区第一小学设置了限速标志,责任大洼区交警大队在库二线高坎到小洼路段增设车辆限速标志,改善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为广大师生和医护人员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学校、医院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市公安局将协调教育部门,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进行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法规、剖析事故案例,逐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每逢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增派民警,在学校路口指挥车辆、疏导交通,护送中小学生过马路;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周边路段巡逻执勤的力度,从严查处违法占道、乱停乱靠、摆摊设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喇叭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疏堵保畅,有效维护学校和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四是加强学校周边停车管理。一方面,增派警力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另一方面,科学施划路内和路外停车泊位,本着“应设尽设、应划尽划”的原则,继续扩大校园周边停车泊位覆盖范围,对交通影响不大的路段,大力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