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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人大118市国土局关于城市闲置用地实行临时绿化的建议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人大118市国土局关于城市闲置用地实行临时绿化的建议
关于人大第11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刘念东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城市闲置用地实行临时绿化的建议》,对全市闲置用地的临时利用管理提出了改进建议。经我局研究,现予以答复。
一、全市闲置用地现状
一般意义上的闲置用地是指城市范围内未落实项目建设、没有用地主体的土地,或虽有用地主体但因工程建设、投资进度、市场环境等原因未实施建设的土地。土地管理中的闲置土地指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近期,我局通过技术手段对全市供地后未实施建设的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发现我市闲置土地宗数、面积较大,分布较广,类型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此外,在城区范围内还有许多因各种原因未供应的土地,虽然还没有具体权利人,但已经批准为建设用地待开发建设。有的是因处于高压防护带、油井防护圈等不能进一步开发利用的土地,这类土地应当予以有效利用。
二、闲置土地对临时利用方案
统筹各项因素,综合开发临时利用。闲置土地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其作为城市配套设施临时使用天然具有优势。
(一)临时开发为城市绿地
城市绿化能够提高城市自然生态质量,有利于环境保护,还能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调试环境心理,也可以增加城市地景的美学效果,增加城市经济效益,有利于城市防灾和净化城市空气污染。政府应当发挥主导性作用,引导鼓励各大开发上采取这种先环境效益后开发建设的行为。《上海市闲置土地临时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对应当开发为临时绿地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分别是:一是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二是临河、干道的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尚未实施河道、道路扩宽工程的。上海市的做法充分调动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二)开发为临时城市广场
对于地处城市中心区,区位条件好,周边小区密集的闲置土地,应当以简易硬化、铺设草坪砖或方砖形式开发为临时广场。目前有很大比例的优质地段的土地被开发商以广告牌、围挡等形式占用。虽然这些土地使用权已让渡,但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很长时间的报建过程。城市中心区圈而不建的闲置土地不仅影响了环境的美观,而且极大的浪费了土地资源。对于经济原因多年不开发建设对,政府不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收回处置,临时使用此类闲置土地开发为临时城市广场,不仅可以满足周边居民的文化生活需要,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
(三)作为园林苗木园圃使用
城市绿化和道路两侧需要大量的林木,需要大量购买移植,不仅花费大量的运费,而且成活率也不如本地移植的林木。将城郊地区未来两年以上不会进行建设的闲置土地作为园林绿化苗圃使用,不失为一种经济又实用的方法。我市有大量此类闲置土地,各县区、经济区均有广泛分布,这种利用方式可以有效的降低城市绿化成本,提升城市综合绿化率,美化城市形象。
三、多措并举,预防土地闲置
土地闲置问题要得到充分解决,只停留处置是远远不够的,要探索其深层次原因,预防土地闲置发生,我局对预防闲置土地产生提出了一些举措。
(一)探索以“多规合一”完善规划体系
以往粗放式的城市发展方式难以持续,探索集约型、可持续的“多规合一”是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规划编制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二)加强净地供应,探索土地预出让
“净地”是指出让宗地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土地。国家三令五申要落实净地出让条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净地出让的法律责任,市县需要做的就是严格落实,对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落实净地出让政策有利用开发单位及时利用土地。我市正在探索土地预出让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土地出让预申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75号),实施情况不理想。下一步将修改完善实施办法,使之更贴合我市实际,更具有操作性。
(三)以土地批后动态巡查强化执法监督
土地批后动态巡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浪费的问题。市国土资源系统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多渠道盘活挖潜存量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存量土地效益。对建设项目建立台账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清单式巡查。结合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履行执法检查责任,强化双重动态巡查机制和双重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执法力量对批后土地的定期巡查。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探索工业园区外零星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开发模式。
盘锦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