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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人大119市住建委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人大119市住建委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
盘住建复〔2018〕9号 签发人:史伟
对“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郝正强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的建议》,市住建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已陆续在全市128个住宅小区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配备督导员196人,通过督导员每日在居民集中投放垃圾时段进行督促与指导,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二、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1、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盘锦电视台黄金时段反复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2、在房展会、居民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通过发传单、宣传品、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开展社区宣传工作,利用社区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截至目前,共举办垃圾分类宣传活动616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万余份。
三、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
为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在主城区通过政府购买盘锦京环公司垃圾分类服务,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目前,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已经同盘锦京环公司分别签订5万户的垃圾分类委托服务协议,实施“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的居民小区已达到97家。盘锦京环公司在上述居民小区共布设智慧垃圾分类站点669个,购置可回收和易腐电动车收集车78辆。配备垃圾分拣和服务人员187人,发放智能卡73604户。实施“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的居民区,垃圾分类效果明显好于普通模式。
四、完善末端处理系统
1、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盘锦京环公司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车队,建设了再生资源压缩打包转运站,确定了回收种类和价格(高于市场价20%)。为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同步建设大型回收站1座,生态岛6个,分拣中心7座。
2、初步建立易腐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盘锦京环公司已购置十五台餐厨垃圾收运车、改装二十台环卫压缩车,设置了易腐垃圾填埋区域,可满足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需要。
3、实施有毒有害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该项目已经竣工,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
4、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推行垃圾分类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经济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制定详细科学、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工程来抓。通过编写知识读本、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宣传工作,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同时,要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到广播里每天有声音,电视上每天有图像,报纸上周周有报导。
3、全力推进,严肃考核。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经济区每月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区、经济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重点在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上述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步伐,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加强推进进度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为下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形成每周对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每月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机制,交流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