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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次数:198


  一、起草背景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社会科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起草编制了《盘锦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作为我市“十四五”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落实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举措,对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引领性作用。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以国家和辽宁省“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要求的主旨思想和框架为指导,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与国家、省规划保持高度衔接;二是充分梳理论证盘锦现阶段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事业总体发展情况,紧密结合《盘锦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科学合理确定“十四五”目标和重点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共同富裕和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和重点群体倾斜,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我们在深入学习、研究国家、省规划的基础上,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十余家部门多次就规划内容进行研讨、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形成《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背景。一是在“现代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就业创业服务便捷高效、社会保障服务完备精准、卫生健康服务方便可及、住房养老服务宜居安心、文化体育服务丰富便利”6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十三五”以来全市公共服务取得的成就。二是分析研判了“公共服务供结能力还有待提升”、“公共服务资源布局还需持续优化”、“公共服务领域人才结构性短缺”3个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方便可及、公平高效、均衡普惠、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的美好景象,推动全市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规划》设计了24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14项。

  第三至六部分为规划重点任务。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推动生活服务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机制”4大方面提出了11项重点工作任务。

  第七部分是支撑和保障。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强化监测监督、加强宣传引导”4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盘政办发〔2022〕2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