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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4-00045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25
标  题: 盘政办发〔2024〕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12-25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24〕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浏览次数:6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

  政策解读:《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图解版)《盘锦市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办法》政策解读